十四、怎样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 保险人向投保人就要保的利益所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利益损失时,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是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凡依法律规定的强制程序而产生的保险,称为强制保险;依据合同而产生的保险,称为自愿保险。自愿保险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着。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还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人,是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

负赔偿责任的,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支付保险金的人。在我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专营保险业务的公司,此外,除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外,任何法人或个人均不能从事经营保险业务。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是保险关系成立后,直接受到保险的人;受益人则是依据保险合同获得赔偿金或领受保险金的人。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往往不是投保人本人。投保人可以别人的利益投保,或为自己掌管的他人的财产投保这类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不是投保人,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却也都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