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约首、正文和约尾三个部分: 1.约首

约首是合同的首部,通常包括合同名称、编号、缔约当事人双方名称、法定地址、电报号码、订约日期、地点。合同也可以写有序言,说明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双方法律关系和签订合同的依据等。

  1. 合同名称:

指合同的准确名称,如购货合同、销售合同、或购货确认书、销售确认书等。

  1. 缔约当事人名称及法定地址:

合同缔约当事人,应写明单位全称,不能定简称,地址必须详细,要冠以国名和城市名称。

  1. 订约日期和地点:

这是关系将来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时适用法律的问题,必须写明。如果是简式合同和一般合同,则可在合同右上角加以注明;如果是重大交易合同可以合同约尾部分专条注明。

  1. 双方法律关系:

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通常是写在当事人单位全称之后,指明谁是卖方,谁是买方。

  1. 合同的依据:

简式合同应注明形成合同的证件。在正式合同中,一般是以某协议或意向书为依据。

  1. 正文

正文是合同的主体部分。主要反映的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 也称权利义务条款。

  1. 约尾

约尾又叫结尾。主要写明使用的文字,合同份数及其效力,合同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除包括上述三部分外,还应包括合同的附件。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必须在合同有关条款中加以明确注明,否则,就不具备构成合同附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