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主体资格

供用电合同的主体资格是指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供电部门(供电局)、工业、农业、商业、基本建设等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都有资格对外签订供用电合同。发电厂、供电所不得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