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怎样订立国际租赁合同

□国际租赁的概念

国际租赁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一方(出租方),在一定期限内将自己的财产交付给另一方(承租方)使用,由另一方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分付相当于出租财产总值、出租的财产利息和利润的租赁费用;在租赁期满后, 原则上仍归出租方所有的一种分期付款的信贷方式。

国际租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出租方必须保证对出租物享有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将财物转交给承租方,使其取得使用权并符合双方约定的或通常使用的标准,承租方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交付租金。所以租赁关系的出租方不是向承揽方转移财物的所有权,而是转移财物的使用权。

  2. 在国际租赁关系中,当事人是处于不同国家的法人或自然人;其财物要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其租赁的法律行为(如签订租赁合同,

    使用租赁物品,交付租金等)往往发生在不同国家境内。

  3.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财物时,不得违背租赁合同规定,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准转租和转借;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原则上应将承租的财产返还出租方。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国际的财物租赁一般是金额高,期限长,风险大,牵涉面广,关系人多,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

  5. 由于国际租赁关系是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关系,具有面广、复杂的特点,因此,往往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的某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