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公证文书

公证人员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公证时,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文书。公证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事项、单位名称(全称)、公证书编号、办理公证时间、公证员签名和公证机关印章。合同公证, 一般不写实体证词,只证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印章属实。

公证文书要制成正本两份,一份由公证处存档备案;另一份交给当事人。

根据要求,可以制成若干份副本。

(4)交纳公证费用。当事人办理公证事务,应按照规定的收费办法,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