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合同有效的认定

合同的有效,是指合同因具备一定的要件而在其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这种法律效力的发生,可以使债权人有所凭借而请求债务人必须作成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债务人如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以此为根据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强制债务人清偿并对债务人予以法律制裁。合同有效与合同成立不同,前者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已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并可随时予以实现,后者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虽已同意确立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否为法律所认可并受到法律保障,这种法律的认可和保障能否继续,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或者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实现以及能否保持还必须加以等待。上述使已经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的原因,主要包括合同附以条件或附以期限这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