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回族女子中学 马应龙 苏有贵

近年来,学生辍学现象呈上升趋势,特别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尤为严重, 已明显成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辍学原因主要有:

一、旧的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的影响。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区、文化、历史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家长宁可送子女去寺院念经,也不愿送去上学。尤其是对学习较差的学生,家长认为“识几个字还不如学点宗教”。另外, 有些家长存在着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耽搁了许多女生的学业,使女文盲人数居高不下。

二、社会经商思潮的影响。目前,有些行业的社会分工和报酬不平衡, 加上经商大潮的冲击,一部分家长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使许多正当学龄的儿童走出学校,过早地步入社会,卷入了社会生活和经商大潮,丧失了学业。

三、经济和其它困难的影响。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往往都不发达,群众生活水平还很低。有些少畜产、无畜产和人口多,家境贫寒的家长送子女上学的困难很大。虽然我国实施了“希望工程”等多种救助办法,解决了一些特困孩子的上学问题,但普及面仍十分有限,无法对所有经济困难的孩子给予资助。少数民族牧区,自然地理环境较为恶劣,山高沟深,群众居住分散,战线长,交通不便,学生的校舍、食宿条件简陋、教学条件有限, 加之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低,在客观上制约了民族教育、基础教育的发展, 也造成了一定数量孩子的辍学。

四、教育工作本身的原因。民族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教育质量差, 人才缺乏。在人才培养方面也确实存在许多误区,大部分教师和家长片面追求升学的应试教育思想根深蒂固,素质教育的观念淡薄,认为考不上大学、中专,读书就没有用,使很多升学无望的学生及早罢读,造成人为的辍学。

为了防止儿童辍学,减少新文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义务教育法》切实作为各级人大、行政部门和干部的重要职责,层层落实。特别是对落后地区,更不能忽视。要使《义务教育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依法送子女上学的意识,摒弃旧的传统观念和思想,让广大学龄儿童走进学校的大门。

二是引导人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反对和转变“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使广大少年儿童在最佳学龄阶段接受文化知识教育,不要让他们过早地走进商品经济大潮,造成文化教育方面的先天不足。

三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都要树立“百年大计,教育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优先保证教育经费,多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救济、救助更多的贫困儿童走出偏僻的山沟,走出贫困的家庭, 享受党的温暖,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接受文化知识雨露的滋润,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

四是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国家应当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对从

教人员,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照顾,解除后顾之忧,鼓励他们扎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为当地教育事业多做贡献;采取特殊的招生政策, 照顾少数民族考生和落后地区考生;边远地区的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也应当从提高自身整体水平入手,扩大交流,经常引进和接受内地先进的管理和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缩短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养,学有所用,学有所成,从而调动家长送子女入学和学生求学的积极性。

总之,学生辍学现象,是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根治这种现象, 需要各级党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减少学生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任务,实现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