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技术专家领导制度

第一章 IBM 的“专家组合决定”论一、加尔布雷思的“专家组合”决定理论

计算机作为一种特殊的科技性、社会性、国际性很强的商品,自它问世以来一直是在全球的技术竞争。经济竞争和战略竞争中发展的。这种竞争的实力基础是各国、各公司的技术能力、经济状况、管理水平和战略策略。IBM 的发展历程证明这四项因素中技术水平和经济状况是基础中的支柱。

IBM 历届经营班子的成员们一直都处于精神饱满,却又小心翼翼地,有时甚至不分昼夜地研究问题。毫无疑问,IBM 也有预测不准或估计失误一类的错误,而且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前进,这方面它和一般科研生产企业并无两样。然而,在强手如林的高科技产业,为什么 IBM 能象一只展翅搏击的不死鸟,几十年来一直称雄于世界呢?

其奥秘之一在于它建立了“技术专家领导体制”。 “技术专家领导体制”理论与政策主张的先导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

布雷思(我们称其为西方制度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各个公司规模的大小不同,其规模越大,个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越小,组织的权威就越大。就那些成立已久的极其巨大的公司来说——我把它们称作成熟的公司

——组织的权力是绝对的”。以往,在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里,权力是掌握在股东手中的,而现在权力则从股东手中转移到了新的“技术结构阶层”即“专家组合”手中,因为权力属于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占有者。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专门知识已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权力也就转移到了掌握专门知识的人手中。在当今社会,经理、科学家、工程师、会计师、律师等是掌握专门知识的人,故权力也就掌握到了“专家组合”手中。对于重要的行动来说,作出决定需要集中若干人或许多人的知识和经验。“一般情况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需要作出的决定,为数既越来越多,性质也越来越复杂。结果是,专家组合对作出决定时所需要的知识越来越富于垄断性,其权力也越来越大”。

加尔布雷思认为,愈是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就愈需要具有高度知识和训练有素的领导班子,而且也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他又说:“科学技术——科学知识以及系统知识的研究和应用——是构成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它与产品和服务两方面都密切相关,而且也与产品制造和提供服务的过程有密切的关系。组织是与技术的进步同步前进的,仅仅靠一个人的知识, 是不可能有产生科学技术余地的。为此可以说,有几位或众多的专家——组织——集体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这是起码的条件。但是,要发展科学技术, 还必须有资本,也就是要有工厂、机器设备、装配线、动力、控制设备、计算机以及其它技术成果。而且这些设施的管理方面,也要有专家及专门组织。生产工程和产品的技术性越强,则从投产到出产品的周期就越长,这是毫无例外的。物质资料在生产中停留的时间越长,投入的周转资金相应地也越大。因此,在不见成效的时候,就应迅速地采取措施,以避免使当初的决定失败和耗费更多的资本”。

众所周知,加尔布雷思是 60—70 年代美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他与约

瑟夫·肯尼迪及其弟弟约翰·肯尼迪——1961 年当选为美国总统,是校友, 朋友,曾是同事),历任美国物价管理局副局长、《幸福》杂志编辑、美国战略轰炸调查团团长、美国国务院经济安全政策室主任、美国驻印度大使, 1972 年被选为美国经济学协会会长(从 1949 年起,他一直任哈佛大学教授, 现已退休)。加尔布雷思是 IBM 的客座教授(IBM 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常去哈佛大学讲课,IBM 一直在派送学员、职工进哈佛大学等名牌院校进修)。由此可见 IBM 高级经营者对加尔布雷思理论的接受程度(同时 IBM 的实践也促进了加尔布雷思“技术专家领导体制”理论的发展)。

计算机是技术最密集的产品。

IBM 公司具备实行技术专家领导体制的一切条件。早在电子数据处理时代的初期,由于美国联邦国情调查局采用了尤尼瓦克公司的商业化一号机

(UNIVAC/1 机),IBM 的产品一度遭受冷落,而 1956 年刚从父亲手中接过董事长实权的托马斯。沃森二世则认为,计算机应是与过去那种穿孔卡片系统不同的科学产品,他坚信只有进行技术开发才能创造新的需求,于是他很快地实施了改革。首先他断然决定,为了实行分权制,在组织方面实行重大改革,并在研制新产品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当时他从布尔顿舍尔保险公司借了巨额贷款。使仅有 5.6 亿美元销售额的 IBM 接受了 1 亿美元(相当于销售额的 17.9%)作为研究开发资金的贷款,这实在是一种冒险。过去沃森一世也曾从摩根·加兰特那里惜款而获得成功。可以说,举债研制新产品是沃森父子两代人的先见之明。而且,沃森二世从布尔顿舍尔保险公司成功地取得了为期 100 年的异乎寻常的超长期贷款。这一举措,确成为 IBM 成功的原动力。

1962 年双方通过谈判把这项贷款返还期改为从 1963 年起 25 年不清, 从 1968 年起,分年还,利息从 3.7%降到 3.5%。而 3.7%这样的利率,在当时并不是一种低息,然而 100 年这一长期贷款合同,却给后来借款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正如加尔布雷思所说,自那以后,IBM 始终如一,至少将其销售额的 5—7%以上作为研究开发的投资。1976 年和 1977 年的投资额分别高达 10.12 亿美元和 11.42 亿美元。IBM 把如此丰厚的资金,用在世界各地的 27 个研究所里,展开了大规模研究工作,而且 93%是用在市场产品的方向性研究方面。如果说,IBM 的业绩令世人惊叹,那么,IBM 在研究开发方面投资人、财、物的魄力更令世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