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地企图妥协
要使所做的意志决定满足所有的人是很难的。在参加意志决定者当中, 有曲意赞成的人,或原则上同意的人,但一涉及细节时,就差得十万八千里了。大家都同意的意志决定太少了。经营者的意见最好取得全员同意。然而实际上总会有不满的人,因此只好通过有关意志决定之所有讨论,企图妥协全员的意见。
形成妥协的基础不是“谁是正确的”,而必须是“什么是正确的”。但是,比起为了可能图谋公司的利益而让步,实际上许多是让步于势力强大的
个人派系,以便能达成妥协。这只要试着调查在议会的法案审议之实际情形, 就可非常清楚了。妥协与商量不是根据本质上的要素,而是根据政治的利害关系而成立的。结果,制订了许多混淆不清且毫无效果的法律。
然而,在意志决定中加入政治的要素,有时候是很重要的。为了使提案的主要部分被接受,商量提案的一部分也是高明的作法。
但是,企图妥协时不要放弃重要的目的而对反对派让步,或因政治的理由而接受没有助益的解决方案,像把婴儿切成二半这样的所罗门提案之妥协,虽然表面上双方皆满意,却牺牲了婴儿的生命。
在巧妙地企图妥协中,应预先考虑能交涉的事项,能交涉者就商量,不能交涉者,就尽量使它不偏离原案。
争论大多是因经营者团体的一部分之固执态度所引起的。他们抗拒改变直到现在为止所用的方式。他们心中没有气魄,或者存有“改变不正是对他们过去的作法暗中批评吗?”的疑虑。若明白了对提案反对的理由,应该也要了解该或不该做怎样的妥协。克服对变化之抗拒的方法,不仅仅是让他们屈服而已。关于这一点容后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