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职为氏的工商业者

《左传》定公四年载,周初曾经俘虏了以职为氏的工商业者,其中有索氏(绳工)、长勺氏、尾勺氏(酒器工)、陶氏(陶工)、繁氏(马缨工)、葵氏(锉刀工和釜工)、樊氏(篱笆工)、终葵氏(椎工)等,可见这些专业之间的分工是很细的。甲骨卜辞中的■字,除释为贡典之贡外,还有作为一种名词表示一种职业和身分的。如云:“于工⋯⋯尤”(《文》652)、“其令又(右)工于⋯⋯”(《存》1.2211)、“卜余⋯⋯左工⋯⋯”(《京》3155)、“甲寅卜,吏贞,多工亡尤?”(《粹》1284)这里的“工”,不能解释为“官”。文献中的“工”,一般多指手工工匠,《左传》隐公十一年的“山有木,工则度之”,《论语·卫灵公》的“工欲善其事”的“工”, 皆为其例。论者或谓这种“工”多为工奴,似需研究。甲骨卜辞中云:“癸未卜,又祸百工”(《屯南》2525)。这里既然象对“众”或“众人”一样卜问“工”或“百工”是否有尤、无尤或亡尤,“工”非工奴,当无问题。甲骨卜辞中又云:“己酉贞,王其令山司我工”(《缀一》431)。这里的山是人名,司为管理,意谓商王是否命令山来管理王室的工,这条卜辞也说明商代似乎已经有了工商食官制度。这从前引“右工”、“左工”的辞例, 可能和甲骨卜辞中的“王乍三自,右、中、左”(《粹》597)、“■马, 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所说的军队编制一样,也有左、有的编制,得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