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的进步

① 刘宝楠:《论语正义·季氏篇》引语。

① 详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五·列国爵姓存灭》。

①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宾礼表叙》。

① 详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四·列国疆域》。

①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第 196 页,传说 1931 年在河南濬县也出土过一件嵌铜戈和一件嵌铁刃的铜钺,现在美国。据了解,其铁刃也都是陨铁所制。

① 《毛诗注疏校勘记》六之四云:“《正义》本当是铁字,铁为■之借。”

① 参见南京博物院:《江苏六合程桥二号东周墓》,《考古》,1974 年第 2 期。

铁制工具的使用为深耕和兴修水利等创造了条件。

铁制农具出现以后,牛耕渐趋普遍起来,牛耕技术的发展,只有与铁器的使用相配合,方可发挥出它的功能。社会上的语言习俗,能够反映一种行为或事实的普遍存在,而且这种行为或事实,又多是存在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

司马耕,字子牛②,都以“牛”和“耕”作为名和字,显示了牛耕的行为早在孔子以前既已存在了。《论语》中的“犁牛”③之词,《国语》中的“畎亩之勤”①的记载,更加证明春秋时代存在牛耕的事实。《左传》宣公十一年曰:

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 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 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罪己重矣。”

这段文字虽然并未明言那践踏田地的牛就是耕牛,但从牛既可牵之看来,其必为耕牛无疑。西周末年宣王“不籍千亩”时,虢文公曾经劝谏,力请恢复那种传之已久的籍田制度时,其中虽然提到自天予以下,公卿百官们如何象征性地耕地。即“王耕一坺,班三之,庶人终于千亩”(《国语·周语上》),但在文中从头到尾未见只字与牛耕有关的言辞出现。可见,宣王时代是没有牛耕的,至少可以说,那时的牛耕尚未成为一种正式的耕作技术。而《左传》中的“牵牛以蹊”的记载,在孔子生前半个世纪,此事又与牛耕有关,因而我们可以论定,至迟在公元前七六世纪之间,牛已广泛地用作耕田的畜力了。

铁制工具的使用,也给兴修水利提供了方便。公元前 563 年,郑国大夫子驷“为田洫”②(《左传》襄公十年),因需在田里挖掘沟洫,遭到贵族的反对。后来子产执政时,使“田有封洫”③,

即一面调整土地,一面挖掘沟洫,似乎得到了成功,“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均见《左传》襄公三十年),就是当时人们对于他的歌颂。此外, 传说楚国令尹孙叔敖主持修建了勺陂(在今安徽寿县),灌溉农田一万多顷, 扩大了稻田(《后汉书·王景传》)。吴国在春秋末年曾修运河“邪沟”。正是由于当时各国都有国家经营的水利事业,所以在“葵丘之会”的盟约中有“无障谷”(《公羊传》僖公三年)、“无曲防”(《孟子·告子下》), 即或以邻国为壑,或断邻国的水源的规定。上述水利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达。

有关春秋时期的手工业、商业和货币等重要史实,在本卷第三部分中另有专题叙述,这里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