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等级与阶级的关系等级、阶级和应缘关系

古代社会的每一阶级之中可以分成若干等级,由若干等级构成为阶级, 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但现今对于古代被统治阶级中等级间的隶属关系已经无法完全弄清楚。

统治阶级内存在着血缘关系,并以其亲疏远近,辈分大小,年龄长幼等定其爵位、等级。被统治阶级内部是否也有血缘关系呢?《左传》桓公二年说:“天子有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没有饼到奴隶阶级。据此,庶人、工商(因为他们是平民)可能也有血缘关系,并且还有家族组织,不过没有象统治阶级那么严密的宗法系统。这一点,庶人(包括工、商)和凉山彝族的曲诺恰好相似。至于皂隶以下的等级之间,因为它们大部分来自俘虏,被迫作为奴隶,应该已经打破了原来的血缘关系(除非是整个民族或部落被征服者)。在先秦文献里虽然有称为若干家、若干室的,这只是指其配偶和儿女而言, 不能说是家族组织。这,就是说,被统治阶级内部,尤其是奴隶阶级内部, 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唯其如此,凉山黑彝贵族就自以为它们的血是最纯洁、最高贵的,而视被统治阶级为“杂种”、“贱种”。

在古代典籍中虽然没有凉山彝族那样赤裸裸的有关血统论的记载,但是春秋时人还依然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原诸侯视秦、楚为“蛮夷” 的,山东境内的附庸小国常被排斥于“华夏”之外。《国语·齐语》记载四民(士、农、工、商)说,“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这不是说他们的身分和职役也是世袭的吗? 不但这样,连他们的居住区域也被划定界限,不使“杂处”,这不是和凉山黑彝在奴隶阶级中划分为“彝根”和“非彝根”一样了吗?但是庶人、工商只和统治阶级在血缘关系上有亲疏,而并不是奴隶。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