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邹忌的改革

公元前 357 年齐威王即位,虽然已离田和正式列为齐侯三十年,但是齐国仍处于内优外患的境地。不久,邹忌就“以鼓琴见威王”,用“鼓琴”的节奏来说明“治国家而饵(安定)人民”的道理。王曰:“善”,三个月后就授给他“相印”。

邹忌为相后,对于国君,“请谨毋离前”,“请谨事左右”;对于人民, “请谨自附于万民”;对于臣下,“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执行了顺从国君行事,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的法家政策。

邹忌推荐人才给齐威王,威王把他们都视为“宝”。齐威王二十四年, 齐威王与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猎时,魏惠王夸耀自己有“径寸之珠”十枚, 可“照车前后各十二乘”,所以是“宝”。但是,齐威王则说他的“宝”与魏惠王的宝不同,是几个得力的大臣,他们是“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东取”的檀子,“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的朌子,“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的黔夫,“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的种首,他们“将以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这都是邹忌推行法家“谨择君子”政策的结果。

齐威王时,为了整顿吏治,曾经奖励了治下“田野群,民人给,官无留

事,东方以宁”的即墨大夫,惩办了治下“田野不辟,民贫苦”,却贿赂国王左右使誉言日闻的阿大夫和欺骗国君的官吏,使齐国“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均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这又是邹忌推行法家“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体实施。同时,又由于邹忌的进说,齐威王奖励群臣吏民进谏:“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载,“令初下,群臣进谏, 门庭若市”,数月之后,还有人进谏,一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均见《战国策·齐策一》)。这段记载,难免有其夸大之处,但其提倡臣下进谏的作法,对于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是有好处的。

齐威王时又用军事家孙膑改革军事,鼓励人民习武,规定在战争中“得

一首者,则赐赎锱金”(《荀子·议兵》),加强了军事力量。

由于齐威王进行了改革变法,实行君主集权和法治,齐国也逐渐强大起来。公元前 353 年,首败魏国于桂陵,公元前 343 年,又大败魏国于马陵, “于是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史记·田敬仲完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