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业和人工养鱼

先秦时代薮泽众多,江河浩淼,有利于鱼类的繁殖,《诗·卫风·硕人》: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诗·周颂·潜》猗与漆沮,潜有多鱼,有鳣有鲔⋯⋯”《诗》中这类记载很多,真所谓“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①。因此,捕鱼业是比较发达的。

《夏小正》中不但以“鱼陟负水”、“獭祭鱼”作为捕鱼季节到来的物候标志,而且有“虞人入梁”的记载。从卜辞中可以看出,商代有时把鱼用作祭品,商王也参加捕鱼活动。《诗经》中许多诗篇涉及捕鱼,捕鱼方法有钓、网,梁和笱(人工鱼梁)以及潜(人工鱼礁)等,网具有罛(大拉网)、罩(竹鱼罩)、九罭(百袋网)、汕(撩网)等,所载鱼类则有鳣、鲔、鳟、鲂、■、◻、鲿、鲨、鰋、鲤、鳖、鲦等,反映出捕鱼业的繁荣。

除河流湖泽中产鱼外,东方沿海地区又产海鱼。《禹贡》中青州贡“海物”,徐州贡“鱼”,都是海产。《周礼·职方氏》青州、兖州“其利蒲鱼”, 幽州“其利鱼盐”,其中的“鱼”,相当部分当是海产,齐国即以产鱼著称。

《史记·货殖列传》说太公封于齐,通鱼盐。齐景公时代设“祈望”管理“海之蜃盐”。而陈氏厚施,“鱼盐蜃蛤,弗加于海”①,说明齐国大贵族也有经营海鱼生产的。

捕鱼是先秦时代人们肉食的重要来源。“炰鳖鲜鱼”②是贵族的佳肴。

《周礼》中有“人”“掌以时,为梁,春秋献王鲔,辨鱼物为鲜薧,以供王膳羞。”又有“鳖人”掌供应王室鳖类食品。由于大牲畜向役用发展, 鱼类食品在一般人的肉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孟子在谈到民食时就是把鱼鳖同五谷和鸡豚狗彘之畜并提的③。《诗·小雅,无羊》“牧人乃梦,众维鱼矣。”“大人占之,众惟鱼矣,实惟丰年。”郑笺云:“鱼者,众人之所养也,今众人相与捕鱼,则是岁熟相供养之祥。”由于鱼为庶人常食,故亦为庶人祭祀之品。《国语·楚语上》:“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土有豕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

随着捕鱼业的发展,人工养鱼在先秦时代亦已出现。卜辞中有:

① 据游修龄先生考证,“芣■”是薏苡。见所著《古农书疑义考释(四则)》,《浙 江衣业大学学报》第 6 卷第 1 期,1980 年 5 月。

① 《孟子·梁惠王上》。

① 《左传》昭公三年。

② 《诗·大雅·韩奕》。

③ 《孟子·梁惠王上》。

“贞,其雨,在圃渔。”(后上三一、二)

这里的圃应与园囿相类,是在圈围起来的一定范围内保护、繁殖和利用野生动植物的地方。在圃中生长的鱼可能是人工养鱼的萌芽。《诗·大雅·灵台》: “王在灵沼,於牣鱼跃”。郑笺:“灵沼之水鱼盈满其中,皆跳跃,亦言得其所。”灵沼是周文王在丰京宫城修的水池,故其中之鱼当为人工养殖。又《孟子·万章上》载:

昔者有馈生鱼予郑子产,子产使校人(赵注:主池沼小吏也)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

可见周代人工养鱼确实开始了。以上两例都是在园囿中养鱼,这种经验必然会推广到人工陂塘中去。《史记·货殖列传》在谈到战国至汉初的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时,有“水居千石鱼陂”一项,这种大规模的陂塘养鱼不可能是突然发生的,必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饭稻羹鱼”是楚越地区经济生活的重要特点,在这基础上可能较早地发展了人工养鱼。《吴越春秋》载:“越王既栖会稽,范蠡等曰:臣窃见会稽之山,有鱼池上下二处,水中有三江四渎之流,九涘六谷之广,上池宜君王,下池宜民臣。畜鱼三年,其利可数千万,越国当富盈。”这反映了吴越之地很早就有人工养鱼的池沼,而这种池沼可能是和用于稻田灌溉的陂塘结合在一起的。所谓《范蠡养鱼法》虽是西汉入托名范蠡之作,但亦当与南方养鱼比较发达有关。又《华阳国志》记载李冰在成都平原也建造过养鱼的陂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