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卜辞

《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简也,典从册, 在艹上,象两手供俸之形。《墨子·鲁问》有“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 以为铭于钟鼎。”甲骨文并非商代的典册,亦非竹帛金石的文字,乃是占卜及与占卜有关或者偶然的记事文字。

商代占卜所用大龟为南海种。腹甲整用,背甲则中剖用之。还有的改造成长圆形,中间有孔可以穿起。用甲骨时切去骨臼的突头,再将骨脊剖平、整治后的甲骨占卜时,即在其背面,个别胛骨在正面进行有规律的钻凿,先凿一长槽,旁边再钻一略小的圆穴。然后火灼钻凿,正面即现“卜”形裂纹卜兆,以此来判断吉凶。占卜后,将所卜之事项记在甲骨上。先在卜兆上面刻记上占卜次序,即一、二、三等,称兆序。有时往往是一事多卜,有一次占卜多至二十余次者。兆旁记有兆辞,如不玄冥、一告、二告等。或记吉凶, 称吉、大吉、弘吉。最后记刻下所卜之事项。一条完整的卜辞可分为四部分, 即叙辞(前辞)——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某人占卜命辞——间占卜何事:占辞——占卜后商王、近臣观察一下,以判断吉凶;验辞——占卜的事情是否

灵验。

甲骨写刻卜辞,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大体说来,除一部分特殊情形者外, 皆迎逆卜兆刻辞。如龟背甲从中间锯开,右半者,其卜兆向左,卜辞则右行; 左半者,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龟腹甲以中缝为界,右半者,其卜匕向左,卜辞则右行;左半者,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惟头尾及左右两桥边缘上之卜辞,则常常由外向内,即在左者右行,在右者左行,与前例相反。

兽肿骨,左骨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右骨其卜兆向左,卜辞则右行。惟近骨臼之一端,则往往两辞由中间为界,在左者左行,在右者右行,不拘前例。

甲骨卜辞往往由正反西方面问疑。刻在龟甲上相应位置的左右卜辞,称对贞。由于两段卜辞中间又刻有另一条内容不同的卜辞,称相问卜辞。卜辞有在甲骨正面容纳不下而转刻于背面的,称正反相接。义卜辞反复卜问同一事项而分刻于数块甲骨之上只是各自的卜序不同,称同文卜辞。

甲骨文中除大量卜辞之外,还有少量其他的记事刻辞,如祭祀表、干支表、记晴雨、记往来和偶然的记事刻辞。还有包括刻在龟腹甲的甲桥反面的甲桥刻辞,刻在龟背甲反面的背甲刻辞,刻在龟腹甲右尾部的甲尾刻辞,刻在肿骨日处的骨臼刻辞和刻在肿骨骨面宽薄一端下的骨面刻辞,它们用于记录甲骨的来源、数量及祭祀等事项。还有一些刻辞除用龟甲之外,也有刻于鹿角、鹿头、兕牛头、虎骨及人头骨上的,它们多半是记载战功和狩猎擒获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