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王国的衰亡

武丁以后,商王朝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逐渐出现了衰败迹象。《国语·周语下》云:“帝甲(祖甲)乱之,七世而殒”,当非无稽之谈。

武丁时期的文治武功,陵轹千古,在其统治的五十几年中,可以说是商王国的最为强盛时期。但是其后的统治者越来越腐化,如同《尚书·无逸篇》说:

自时厥后,立工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就是说,祖庚以后的七、八代,由于他们生于深宫,长于妇手, 不肯躬亲稼穑,养成一群荒淫酒色的纨袴子弟,其在位年数,多则十余,少则仅仅三、四年。祖庚以后的甲骨卜辞中,既不见求雨之祭,更没有奉年、受年的大典,可见周公痛斥其“不知稼穑之艰难”,决非虚诬。到了商未帝辛时,情况更为严重。周武王在牧野誓师谴责纣王时说:

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捕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

① 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 35—37 页。

② 详见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第 208—209 页。

①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说耿》。《尚书序》称:“祖乙圮于耿”。《正义》 曰:“圮,毁也;河水所毁曰圮”。后人习焉不察,多主此说,以为殷人的屡次迁徙,包括盘庚迁殷在内,都是为了避河患。王国维虽然长于考古,亦为此 说所囿,不能逃脱传统的窠臼。

姓,奸宄于商邑。(《尚书·牧誓》)对于纣王淫暴的指责,在西周时期的真实文献中也有明确的记载,例如周公曾以纣王及其贵族的酗酒为戒,警告成王说:

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指纣王言)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周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 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尚书·酒诰》)这就是说,纣王放纵地泆乐酗酒而不遵守法度,以致丧失了他的风度,民众们没有不悲痛伤心的。

《诗经·大雅·荡》的作者借文王之口,对于商纣王及其贵族的淫暴又做了极为生动的描述,如云:

咨女殷商,曾是疆御,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天降慆(滔) 德,女兴是力。

咨女殷商,而秉义类,疆御多对,流言以对,寇攘式内。侯作侯祝,糜届靡究。

咨女殷商,女炰烋(咆哮)于中国,敛怨以为德。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咨女殷商,天不(丕)洒尔以酒,不义从式,既愆尔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昼作夜。

咨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人尚乎由行。内奰于中国, 覃及鬼方。

在这里,诗人深刻地指出,由于商纣等统治阶级的极端腐化暴敛,引起全国人民、乃至外族鬼方的愤怒和敌视。这种出于敌国诗人之口的诗歌,虽然不免有其夸大夫真之处,但结合商来历史来看,似非全系诽谤之词。

纣王一方面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搜刮,“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另一方面又“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史记·殷本纪》),过着骄奢淫泆的生活。这种“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尚书·酒浩》)的现象,更激化了社会矛盾。

商代末期的统治阶级对奴隶和平民的剥削,更为残酷。《尚书·微子篇》云:“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 在这种情况下,被统治阶级的奴隶,只有用反抗的手段来对待奴隶主贵族的暴行。这种反抗斗争反映出在甲骨文中有多种形式。例如:

甲骨文中有■字,释为往,或释为■,有逃亡的意思,卜辞中有“贞往羌不其得”(《前》4·50·8)、“贞往芻得”(《乙》4728)的记载。

追字,甲骨文作■形,卜辞中有“佳■往追羌”(《前》5·27·1)的记载。

得字,甲骨文作■、■等形,卜辞中有“弗其得羌”(《续》5、21·1) 的记载。

获 字 , 甲 骨 文 作 ■ 、形,卜辞中有“自获羌”(《金》596)的记载。

执字,甲骨文作■、■形,象将人捉住带上手铐形。卜辞中有“■■令执■”(《南明》90)、“王乎执羌其■”(《前》8·8·2)的记载。从这些辞例中可以看出,当时曾有大量的奴隶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斗争,商王或其他奴隶主贵族也经常去追捕他们,有时也曾捕回一些,“贞乎追■及”

(《铁》116·4),便是其证。这时的平民斗争也在日益展开,《尚书·微

子》的“小民方兴,相为敌”,揭示了当时斗争的激烈情景。这里的“方”, 应读为旁。《说文》云:“旁,溥也。”《广雅》云:“旁,大也。”“溥” 近于“普”,即为普遍之意。“小民方兴”,就是平民普遍起来的意思;“相为敌讐”,就是与商殷统治阶级为敌的意思。微子是纣王之兄,他看到这种可怕景象时说:“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尚书·微子》) 周朝初年的召公,曾经以殷末动乱为■,告诫周王说:厥终(指殷末世纣王之时),智藏■(指有毛病的人)在。夫知保抱携持厥妇子,以哀吁天;■

(通“阻”)厥亡,出执。(《尚书·召诰》)意思是说,到了殷代末年,

国家将亡,智者隐遁,坏人当道。这时的人们背抱牵扶他们的妇女儿童,悲哀呼号上天或者逃亡。但是纣王禁止他们出走,遇有逃亡的就把他们逮捕起来。在这种“如蜩如螗,如沸如羹”的社会动乱局面下,纣王又作“炮格(烙) 之法”(《史记·殷本纪》),以加强其对广大人民的镇压。

随着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统治阶级内部的倾轧也加剧起来。《微子篇》说:纣王“■(违)其耈长、旧有位人”,使得忠于纣王的比干因谏而死, 箕子佯狂,微子出走。相反地,他却把“四方之多罪逋逃”之人安插在“大夫卿士”的位置上,又用费仲、恶来为政,其结果,由于“费中善谀、好利, 殷人弗亲”,“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史记·殷本记》)。这样一来,纣王便失去了一部分“王父母弟”一类的亲族和“邦伯”、“师长” 等诸侯大臣的支持,使得当时的统治集团走向分崩离析的状态,这对商王国的覆灭起了加速的作用。

商朝末年,在各地诸侯纷纷叛离的同时,周边的少数族也乘机内侵。为了转移人民的视线,纣王曾对周边人民进行了军事镇压。他曾集中大量的兵力在殷西太行山区的黎地,准备向西北各族发动大规模进攻。但是,由于东南地区的力量空虚,引起了东夷各部的叛离。这就是《左传》昭公四年所说的“商纣为黎之搜,东夷叛之。”东夷各部最后虽然先后被商纣王所平定, 但商的国力也因此而消耗殆尽,正如《左传》昭公十一年所说的:“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曾经长期屈从于商工国的周族,此时也拉拢一些小国,借以壮大自己的

力量。史传文王时期管领江、汉、汝的诸小国,“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左传》襄公四年)。后来的周人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论语·泰伯》), 当去事实不远矣。此时的商王国即将被周族灭掉,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