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文化类型及其分布地域

周人灭商建立周王朝之后,通过多次分封,使周文化得到广泛地传播。西周时期,具有某些周文化特点的考古学文化,其分布地域较之商文化更有所扩展,几乎遍及黄河与长江两大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和部分上游地区。由于地域广阔,自然条件的差异和不同的历史原因,各地区原有文化与周文化相接触的具体情况各不一样,其相互融合的进程也很不一致,从而形成各自的文化特点。大体说来,约可分为西方、东方和南方三大类型。

西方类型 主要分布在陕西省的泾渭地区和甘肃省东部的部分地区。另外,山西省的霍山以南和河南省的洛阳以西,亦属此类型的分布范围。以宗周丰、镐和歧邑周原为重点的泾渭地区是西周王朝的腹地,也是先周文化滋生与繁衍之地。在先周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地吸收了商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因素发展起来的西周文化,具有典型的周文化风格。山西省南部的临汾盆地原来是商文化的分布范围,大约到了商朝未年,先周文化已经向此区域扩展, 并逐渐地取代了晚商文化的地位。西周初年,唐叔虞就封于此,与宗周丰、镐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所以,在此地形成的晋文化也具有比较浓厚的周文化风格。至于包括南虢在内的河南省洛阳以西地区,因处丰、镐与洛邑两都之

间,其文化与宗周相似也是可以理解的。

东方类型 文化分布可分三个地区:一是洛阳以东黄河两岸的河南省中部地区,周之畿内地,西周未年郑亦曾迁封于此:二是燕山以南、太行山东麓的河北省西半部和河南省北部、东部以及山东省西南部地区,是燕、卫、宋、曹等国封地;三是山东半岛及其以南地区,主要是齐、鲁二国封地。这三个地区在商朝后期都在商朝直接统治范围之内。商朝覆灭后,商文化却一直在东方保持了其旺盛的生命力,周文化虽因分封而到达东方,但还不能完全取代它。所以东方类型,尤其是在以上第二分布区,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说是晚商文化的延续,而商、周两种文化则经过了长时期的融合过程,直到东周时期才逐渐完成。

南方类型 西周时期,由于不断的征伐战争和分封诸侯,周文化势力已逐渐伸入到长江流域,而且居于统治地位。从考古材料来看,周文化向东南扩展的路线有二:一是顺汉水而下,直至湖北省境内,所谓“汉阳诸姬”的文化即其代表。二是顺淮水而下,从河南省的中部直达安徽省的江淮之间。以上两个地域,在商末周初之时曾是荆蛮、淮夷之地,其文化一直受商文化的影响。周文化势力进入之后,逐渐取代了晚商文化的地位,从而形成了以周文化因素为主体的商、周和当地文化等多种文化的融合体,两湖地区的楚文化和安徽江淮之间的群舒文化正是从这种融合体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参考书目:

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