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3 租税负担率的国际比较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1990 1991
日本 19.2 18.2 18.9 18.4 22.8 28.1 27.4
美国 28.0 26.6 28.8 27.4 28.0 25.9 25.7
英国 30.4 32.0 41.4 37.5 40.8 39.9 38.9
西德 28.5 29.4 28.9 30.0 31.6 29.4
法国 28.5 29.6 28.6 28.9 32.1

日本的租税负担率之所以比较低,主要是所得税率与法人税率较低所带来的结果。就所得税来说,1980 年所得税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率日本为 6.6

%,美国为 11.8%,英国为 14.6%,西德为 11.3%,法国为 6.5%,每个居民的平均所得税负担额按日元换算,日本为 9.2 万日元,美国为 25.3 万日元,

英国为 21.4 万日元,西德为 26.2 万日元,法国为 13.7 万日元。日本所得税率较低的原因在于,所得税的起征点即最低课税限额不断提高,低收入居民免征或仅负担少量的所得税,同时,政府还不断采取减免所得税的特别措施。而在居民实际收入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所得税负担率低,就有利于个人储蓄率的提高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增长,从而为日本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供给和国内市场的扩大创造了条件。就法人税来说,直到 70 年代前半日本的法人税

负担率在西方主要国家中是比较低的,这是日本政府降低法人税的标准税率和采取法人租税特别措施的结果。日本法人税率低,对企业的资本积累很有利,也起到了刺激整个经济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