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的改革时代
战后日本政府对金融业长期实行的各种管制和“护送船队”式的过度保护,这可以说是在金融市场尚不发达、金融业比较脆弱、国民金融资产也十分有限的环境下,为满足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旺盛的资金需求而采取的特殊政策。这些管制措施在当时对保护实力尚弱的日本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的迅速增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也存在着保护低效率的金融企业,束缚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消极作用。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这种消极作用日益明显、突出出来,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必须加以改革。1985 年 9 月,作为大藏大臣的咨询机构的金融制度调查会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开始对金融体制改革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
一方面要对金融体制加以改革,另一方面这种改革又不能不遇到重重阻力,这是因为长期实行“纵向分割”的金融体制,在各个业务领域相应形成了盘根错节的既得利益集团,它们千方百计地对触动其既得利益的改革措施
① 战前日本的银行业可从事证券业务,战后根据《证券交易法》第 65 条,原则上禁止银行像战前那样从事证券业务。
进行抵制,从而使要打破那种限制竞争、充满管制的金融体制的改革成为十分艰难之举。为了做到既实施改革,又能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日本政府一方面利用“外压”(某些外国的压力)来推动改革,另一方面又慎重地将改革进程控制在“渐进性改革”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