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邮政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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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邮政局办理的、以个人零细储蓄为对象的存款。每个存款者的存入上限额为 300 万日元。根据《所得税法》,该存款的利息属于非课税对象。其种类有:一般邮政储蓄存款、定额邮政储蓄存款、定期邮政储蓄存款、零存整取邮政储蓄存款(住宅零存整取、入学零存整取)。其中,定额邮政储蓄存款具有对存户十分有利的特色:在存入 6 个月之后可随时提取;存入期

最长可到 10 年;对整个存入期都按存入之日的利率计算利息而不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半年后按复利计算。这样,如果存入之日的利率较高,就可保持这种高利率直至 10 年。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定额邮政储蓄存款在邮政储蓄存款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居于中心地位。

信托

信托是指现金、有价证券、不动产等财产的所有者(委托者)委托可信赖的他人或组织(受托者)按照一定目的管理、运用其财产。信托公司和信托银行就是办理信托业务的组织。在日本,信托银行(或公司)办理的信托商品有金钱性信托与非金钱性信托两种。

  1. 金钱性信托
  1. 现金信托

这是信托银行(或公司)基于同客户(委托者)之间的合同,将现金作为信托资金收进,再通过贷款、贴现票据、购买证券等,将信托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贷给工业企业。它与定期存款的区别在于,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期限最长只有两年,而现金信托期限可超过 5 年,因而利息比定期存款高 1.5

%左右。

  1. 贷款信托

这是信托银行通过发行收益证券从客户那里收集资金,将信托资金主要运用于长期贷款,再将运用信托资金所得的收益根据信托本金按比例分配给委托者的一种信托。

  1. 特定现金信托

这是由委托者具体指明信托资金运用方法的、并由委托者承担全部风险

的一种信托。例如,在信托银行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贷款的场合,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间、利率等都由委托者指定。

  1. 养老金信托

养老金信托是委托者委托银行和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运用养老金基金的一种现金信托,例如企业把养老金(包括退休金和福利金)委托给信托银行管理和使用,信托银行根据该企业的养老金制度支付给职工,不带利息。

  1. 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是指投资信托委托公司把从许多顾客那里筹集的资金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银行,信托银行根据投资信托委托公司的意图,来经营股票、公司债和市场活期存款等业务,从中得到一定红利并收取一定报酬。其中,股票投资信托是将信托资金主要运用于股票投资的一种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是将信托资金主要运用于债券等的投资信托。

  1. 非金钱性信托
  1. 有价证券信托

它是指信托银行接受委托人的有价证券,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保管,代收本息,或将其贷放、出售,从中获得一定收益。

  1. 动产信托

在动产信托方面,日本政府只允许信托银行经营车辆、船舶、飞机以及机械设备。信托银行把这些动产接受过来,再把它们贷放出去。

  1. 不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以土地、建筑物为信托财产,对其进行管理、运用的信托, 如委托信托银行管理、保护地租、房租收入(管理信托),或委托信托银行对土地进行适当改良然后分块出售(运用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