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会计预算
这是有必要与一般会计分开列出、处理的专项资金的会计预算,它包括国家经营的特定事业的会计(包括造币局、印刷局、邮政事业等盈利性事业及道路、港湾建设、治水工程等非盈利性事业),国家运用特定的物资及资金的会计(如外汇资金和粮食管理等),国家经营的保险事业的会计(如厚生养老金、国民养老金、森林保险、出口保险等),国家进行投资贷款的会计(如资金运用部、产业投资以及城市开发资金贷款等),国家管理的特定资金的会计(如管理交付税及让与税分配金、国债整理基金以及促进电源开发对策、煤炭及石油对策等)。特别会计预算的项目种类很多,比如在 1994
—1995 年度有 38 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