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与自由化的进程

1984 年 5 月,大藏省发表了《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与展望》

报告,承认过去实行了近 40 年的利率限制和银行业务限制有必要撤销,提出了逐步推进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步骤。由此,日本的金融自由化正式起步。

  1. 逐步实施存款利率的自由化

战后以来,日本的利率一直受大藏省和日本银行的监督和指导。1979 年导入可转让存款(即 CD,其利率不是由政府或日本银行来决定,而是与票据市场等的短期利率联动,即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这成为战后日本存款利率自由化的开端。然而,导入 CD 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逐步放松限制的过程。在 1979 年 5 月开始导入 CD 时,规定其最小面额为 5 亿日元以上,期限

也规定在 3 至 6 个月。1985 年以后对这些规定作了大幅度的放松,现在最低

发行单位降低到 5 千万日元,期限也放宽为两周至 2 年。其结果,CD 的发行

余额在 1992 年 9 月扩大到 16 万亿日元,成为短期金融市场的主力。

除 CD 以外,1985 年 3 月起允许发行市场利率联动型存款(MMC),先由相互银行和信用协会发行,接着推广到其他银行,同时对其发行条件也不断放宽,发行最小面额由开始时的 5 千万日元降到 1989 年 10 月的 1 千万日元,

发行期限由 1—6 月延长为 1—2 年。至 1991 年 11 月最小面额已降为 300 万日元。

1985 年 10 月起又开始实行大额存款利率自由化,先是允许 10 亿日元以

上的存款利率自由浮动,1986 年 4 月和 9 月又分别将自由利率的最小存款额

降为 5 亿日元和 3 亿日元。到 1991 年 11 月,最小存款额已降为 300 万日元。至 1992 年底,包括 CD、外汇存款在内的自由利率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例在全国银行已达 57%。1994 年则进一步对普通存款也实施存款利率自由化,将数额较大的定期存款的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最后,在 1995 年 10 月和 1996

年 6 月分别对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实施了全面的利率自由化。这意味着从

1979 年起步的利率自由化经历了十几年的历程终于在 90 年代中期完成。

  1. 金融业务的自由化

自 7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和货币交易市场的发达,对各种金融业态的分工限制已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阻碍,为此,日本国内外都提出了撤销有关管制、推进金融业务自由化的要求。在整个 80 年代,金融业务

自由化的步子迈得不大,主要采取了一些小打小闹的改革措施,例如 1980 年允许商业银行开办国债的销售窗口,兼营部分证券业务,并允许证券公司开始兼营中期国债基金(实际上是一种与自由利率相联系的小额普通存款); 1981 年允许银行经营有关买卖公共债券、募集新公共债券等证券业务;

1983、1984 年允许银行办理长期付息国债、中期付息国债和贴现国债,推出了高利率的国债定期户头和国债综合户头,并允许证券公司办理国债担保贷款业务,(与信用金库合作)推出中期国债基金与普通存款相结合的资金综合户头(存户通过综合户头可以自由地以普通存款的形式提取资金,这意味着证券公司也介入了银行的业务领域);1985 年设立债券期货市场,允许银行参与东京债券市场的交易活动;1987 年设立商业票据市场(CP 市场);1989 年设立金融期货市场等等。

在推动金融业务自由化的进程中,1993 年 6 月颁布的《金融制度改革法》具有比较重大的意义。该法的宗旨是尽量撤除金融业各业态之间的限制,在原则上使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所有业态的金融业务。为此,规定了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子公司的方式,相互兼营对方的金融业务,包括银行可以通过其出资 50%以上的子公司(持有证券公司所发股票的 50%以上的股份) 经营证券业务,证券公司也可以通过子公司经营所有的银行业务;规定地方银行、信用金库等地方金融机构可开展信托业务,证券公司可开展伴随证券业务的外汇业务等等。但是,该法仍带有很浓的过渡色彩,特别是在具体实施的细则中,仍保留着相当多的限制。例如,该法虽规定银行可设立证券子公司,但又规定证券子公司只能开展有关债券的业务而不得经营股票业务,①还禁止作为母公司的银行与它的证券子公司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禁止职员兼职。

  1. 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与对外开放

1979 年 2 月,迫于一些西方国家的压力,日本政府取消了对非居民购买日元债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开放了日元债券市场。1980 年日本修改了《外汇与外贸管理法》,取消了外汇管理,对外汇存、贷款不再施加限制。此法规定居民有外汇存、借款及证券发行、投资、资本交易的自由,它为日本企业的国际化和外国资本进入日本提供了条件。1984 年开始允许开展一般的外汇交易(过去只允许进行与进出口等实物交易相伴随的外汇交易),接着又撤销了对国外筹措到的外汇兑换成日元的限制,使外汇交易迅速活跃起来。而外汇市场的自由化成为整个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与开放的一个重要基础。

1986 年 12 月 1 日,日本设立了东京离岸金融市场,它不同于伦敦和香港的内外一体型市场,是以外对外的金融市场,其性质相同于纽约和新加坡的金融市场。东京离岸市场的开设使日本的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更向前推进了一步。

另一方面,国债的大量发行与流通有力地促进了长期金融市场的发展与自由化。在 60 年代开始发行国债以来的一个时期,国债是由银行集团统一承销的。1978 年对中期国债采取公开投标的方式发行,这就形成了公开的国债流通市场。随着国债市场的发展,国债成为与股市并列的长期资金市场—— 债券市场(“公社债市场”)的主要角色。1985 年 6 月日本还开设了银行承兑票据市场,营业范围面向世界各国。同年 10 月,日本又新设立了债券期货市场,使有价证券的交易更加活跃。1987 年 6 月,大阪证券交易所设立了第一个股票期货市场,预示着金融期货时代的到来。1988 年 2 月,东京证券交易所允许 16 家外国会员公司进入交易所。同年 6 月,开始发行中期付息国债。

1990 年 5 月,东京证券交易所开始进行债券期权交易。总之,日本金融当局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措施,促使日本金融市场更加开放。

  1. 日元的国际化

日本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除金融国际化外,日元国际化也应包括在其中。日元国际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国际化的结果。日元国际化是指日元作为一种国际金融工具,不仅被日本人,而且被外国人更多地用于国际交易和货币储备。衡量日元国际化程度的尺度首先可以看日元的对外使用情况,如别国外汇储备总额中日元所占的比重;欧洲日元债券市场的发展规模;日元

① 比如在德国,客户在某家银行的支店既可以存款,也可以买股票。

中、长期对外贷款累计额;以日元计价的进、出口贸易比重;非居民拥有多少日元股票与债券、外汇银行拥有多少日元债务额等。

1973 年日元在各国官方外汇储备总额中只占 0.1%,不仅比不上美元、

西德马克、英镑、瑞士法郎、法国法郎,甚至不如荷兰盾。到 1985 年,这个比例已占 7.6%,在国际货币中上升到第三位,仅次于美元和西德马克,远远超过了其它货币。另外,欧洲日元交易也逐渐趋于自由化。从 1984 年起, 允许外国发行 5 年以上的欧洲日元浮动利率债券,1986 年首次允许外国银行在东京发行欧洲日元债券等。到 1991 年欧洲日元债券在整个欧洲债券市场中所占份额从 1985 年的 4.8%上升为 14.4%,6 年间提高近 10 个百分点。

总的来说,近年来日元国际化有很大进展,促进了日本经济、金融的国际化。与此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日本的对外开放程度,加快了对外贸易发展的步伐,为日本企业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