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金融的两种方式
在间接金融的场合,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中介,购买赤字主体发行的股票、债券等“直接证券”,将其小额化,转换成便于流通的“间接证券”, 再出售给黑字主体。由于间接证券有货币的间接证券与非货币的间接证券两大类,从而导致间接金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即货币的间接金融与非货币的间接金融。货币的间接金融是指货币的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等的金融活动,银行等发行的存单、金融债等,不管是否记入存户名字,依据其记载的金额而具有货币的价值。而非货币的间接金融是指非货币的金融中介机构如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的金融活动,它们通过发行保险费收据、信托证书等间接证券,来吸收黑字主体的剩余资金,并购买赤字主体的直接证券。政府金融机构可购入赤字主体的直接证券以满足其对资金的需要,却不能向黑字主体直接出售间接证券。
总之,不管是哪种间接金融,都是由金融机构对资金的需求与供给进行集中的运营,以促使金融活动的顺利进行。即是说,个人或家庭等拥有的少额游资汇聚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保存一部分现金(用作准备金)的同时,
将其大部分用于放款,或用于购入有价证券,这样,即便是短期资金,也有办法对之作长期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