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出现曲折

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是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近年来由于利率已经调到空前低的水平(官定利率为 0.5%),运用金融政策来刺激景气的余地已很小,更突出了运用财政政策刺激景气的重要性。然而,在 1997 年 6 月制定的财政结构改革法案却束缚了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刺激景气的手脚,同时桥本内阁面对景气失调的形势仍坚持“改革优先”的立场,迟迟不肯出动财政来阻止经济形势恶化。直到 1997 年 11 月,发生了几家大型金融机构倒闭事件,导致“不管采取什么手段也要先把经济形势稳下来”的意见终于占了上风,桥本内阁才被迫紧急宣布一项依靠发行赤字国债来稳定金融系统的对策,这与刚刚作为法案成立的、逐年缩小财政赤字、逐年减少乃至最终停止发行赤字国债的财改法案显然是背道而驰的。1998 年 4 月,鉴于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决定修改财政结构改革法案,包括推迟两年实现“财政健全化”目标,增添“弹性条款”(当经济增长率低于 1%时可批准发行赤字国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