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的标准和危害

我国气象部门规定:由于冷空气的侵入,使气温在 24 小时内下降 10℃ 以上,最低气温降至 5℃以下,作为发布寒潮警报的标准。可见,并不是每一次冷空气南下都称为寒潮。在实际上,这个标准太高,在我国南方地区, 有时降温幅度没达到这个标准,也能对农作物造成很大危害。为此,中央气象台又补充规定如下: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北地区,48 小时内降温 10℃以上, 长江中下游最低气温≤4℃(春秋季则改为江淮地区最低气温≤4℃),陆上 3 个大区有 5 级以上大风,渤海、黄海、东海先后有 7 级以上大风,作为寒潮警报的标准。如果上述区域 48 小时内降温达 14℃以上,其余同上,则作为强寒潮警报的标准。

寒潮天气主要表现为大风、降温,由此引起的沙暴、霜冻,对农业生产危害极大。如 70 年代的两次强寒潮,使云南西双版纳的极端最低气温降到 3

℃以下,40%的橡胶树被冻死。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霜冻多出现在 0℃以下;但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略高于 0℃的气温下也能出现霜冻现象,这时可能无霜,但对作物的危害主要是低温的影响。有时寒潮南侵,不一定有雨雪天气,而是发生“沙暴”现象。寒潮途经蒙古和我国西北沙漠地区时,狂风卷起黄沙,到了黄土高原,又吹起疏松的黄土,在我国北方地区形成沙暴。黄沙遮天蔽日,常常淹没农田,甚至打死幼苗。当寒潮前锋到达时,多伴有大风,最大风速可达 12 级,使交通、电信受阻,房屋倒塌、树木折断,农牧

业生产遭受损失,另外对在海上船只的危害也很大。如 1969 年 4 月受寒潮袭击,我国部分海区出现 8~10 级东北风,使渤海湾、莱州湾出现严重的风暴潮,莱州湾一带海水上涨 3 米以上,海水冲破大堤百余里,倒灌 30 多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