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给学生争辩的权利
老师在教育学生,特别是批评教育学生的时候,常常会遇到有学生不服从教育或不完全服从教育的情况,通常表现为学生在接受批评时神态上不以为然,时有顶嘴、反驳、顶撞现象。此时老师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教育活动的成效,轻则效果较差,达不到理想教育目的;重则酿成冲突, 师生产生矛盾,与教育目的适得其反,使整个教育心血付之东流,与教育初衷南辕北辙了。
做老师的要更新教育思想,克服自以为是、唯师是从的单向说教思维定势,克服传统的师道尊严,确立新型的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才会使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当学生流露出不耐烦情绪时,教师不能不分青红皂白,认为学生不尊重自己而给予迎头痛击,来一顿声色俱厉的训斥,这时候教师要在自己的头脑中反问一个为什么,明智地缓和气氛,化紧张为轻松, 变对立成沟通,允许鼓励学生说明理由,为自己的行为申辩,这样做至少有两点好处:
首先,老师在学生的争辩当中可以了解事情的发生过程,从而分析造成某种错误行为的背景、条件和心理动机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的教育。如此,才能找到医治这种错误行为的灵丹妙药,引导学生克服这种心理动因, 调整学生的思维方式,从思想上认识错误。认错以后,才能自觉地纠正错误并引以为鉴,确保以后不致再犯同类错误,从而使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其次,作老师的不是圣人,难保观察了解的就一定准确,老师也可以通过听取学生的争辩来检验自己的批评教育是否得当,发现不妥之处可以及时调整,决不能只为顾全自己的师者面子而坚持不得当的教育。老师不妨经常作作换位思考,当自己处于学生位置时遇到误解会怎么想,希望老师怎么办, 这样有助于找到正确的批评教育学生的方法,达到师生之间的理解和沟通。要尽力避免居高临下的教训指责,养成重科学、讲民主、以理服人的良好教育作风。
学校的教育活动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配合的双边交流活动,包含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双向合力。老师要使自己的教育真正对学生起作用,就必须更新思想,研究工作方法,努力使自己的教育能适合学生的实际,被学生理解和接受。在学校中需要创设一种尊重学生和师生互相尊重的气氛,挖掘、发现学生身上美好的东西,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 由被动的受教育到自觉主动地配合教育,这对整个教育活动将大有裨益。所以在批评教育学生时,切忌用粗暴的态度去摧残他们敏感的自尊心,要从爱护学生、帮助学生的角度出发,注意听取他们的争辩,在沟通和理解中,发
挥教师的导向作用,使我们的教育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