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统治体制的初步建立
蒋汪合作推倒了以西山会议派为主控制的中央特委会,从而赶走了一大批国民党的资深党员,以后不久,汪精卫本人又被蒋派骨干吴稚晖、张静江等扣上了“与共产党联合发动十一月广州事变”的红帽子,逼汪精卫远走法国。蒋介石左右开弓,一一取胜,执掌中央大权的主要障碍已被扫除,便筹划召开四中全会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
1928 年 2 月 2 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开幕,这是国民党结束三个“中央”并存局面后的第一次中央全体会议,它表明国民党已经渡过了由于叛变革命进行党内的权力再分配而产生的剧烈动荡时期,开始了以蒋介石为中心的反动时期。会议对党、政府、军队的改组作出了一系列的决议。
关于党的改组。四中全会决定各地各级党部一律暂停活动,听候中央派人整理;各地党员一律重新登记;各省党部的职权由中央派去的党务指导委员会代行。会议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均进行了改组。二届中央执行委员共 36 人,四中全会将其中的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 10 人开除党
籍或停职,以候补执行委员 10 人递补。中央监察委员共 12 人,四中全会将
其中的共产党员 1 人开除党籍,以候补监察委员递补。此外,候补中央执行
委员和候补中央监察委员中分别有 9 人和 2 人因系共产党员或国民党左派而被开除党籍或停职。
关于政府的改组。四中全会对国民政府组织法作了修正。最主要之点是恢复设立国民政府主席一职。1927 年 3 月,武汉国民党中央修正公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只规定设委员若干人,并从中选出常务委员 7~9 人、不设主席, 以常务委员轮流担任会议主席。当时的国府主席仅是开会的主席。经四中全会修正后的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国民政府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举委员若干人组成,中执会并推定其中 5~7 人为常务委员,再于常务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主席。”国民党中央的这次全会推选了国民政府委员 49 人,大大超
过广州国民政府成立时的 16 人和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 26 人,反映了国民党
各派之间权力争夺的背景。谭延闿、蔡元培、张静江、李烈钧、于右任 5 人被推举为常务委员,谭延闿被指定为国民政府主席。
其实国民政府主席一职并非为谭延闿而恢复设立,而是蒋介石要控制国民政府的先声。只因四中全会上,蒋介石已取得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职位,故政府主席不妨让“八面玲珑”的谭延闿当上一个短时期,待时机成熟再由蒋自己出马。
关于军事的改组。四中全会修订了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废除了武汉国民党中央在三中全会决定的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制,恢复设立军事委员会主席,主席一职由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担任。
至此,蒋介石初步确立了自己在党、政、军中的中心地位,为实行专制独裁统治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