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被迫暂时放弃五权宪法原则

独裁 20 载的蒋介石为什么不试图在宪法中永久确立自己的独裁制度?

就在当年 2 月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他还叫嚷接受政协决议便是“党国自杀”,是“束缚领袖”,并曾以政协决议违背五权宪法将激起下层革命相威胁,撕毁政协决议。但是到了同年 11 月,蒋介石国民党竟又打出了“政协宪草”的旗号,并事实上接受了政协宪草修改原则中不同于孙中山五权宪法的原则性内容,却不再害怕“本党同志揭五权宪法之名义而革命”,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国际国内各种政治因素作用于蒋介石国民党的结果。

抗日战争结束后,“和平、民主、团结”成为全国共同的要求。共产党关于成立联合政府,建设和平民主新中国的口号深入人心,形成为强大的政治压力。这一形势,对于国民党,对于依附国民党的青年党、民主党和“社会贤达”,都不得不加以注视。“制宪国大”秘书长雷震近年著文论及《中华民国宪法》时说,这部宪法“是在调和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与世界民主国宪法之根本原则,换句话说,在形式上尽量采用五权宪法的政治制度,以满足国民党人之要求,而在实质上要保持人民的代表监督政府,和政府必须对人民的代表机关负责之政制”①。这就表明在制订《中华民国宪法》时,已经看到了国民党人坚持的五权宪法不合于世界民主潮流,因而在宪法内容上便反映了这种矛盾,但仍是采取了形式上满足国民党而实际上采用民主制衡的原则。

美国要求国民党政府进行改革,更对国民党当局产生重要影响。1945 年12 月 15 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对华政策声明,宣称美国政府“承认现在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国知道目前的中国国民政府是一党政府,同时相信,假如这个政府扩大其基础,容纳国内其他政治力量的分子,那么中国的和平、团结和民主的改革才能推进。”①杜鲁门的声明,表明了正以主要精力用来对付欧洲事务的美国,既无力在军事上大规模介入中国内战,援助国民党击毁共产党,又不甘心完全摆脱中国一切牵连, 便只能作出第三项选择,即“一方面援助国民党尽可能广大地在中国确立其权力,一方面鼓励双方从事协商,尽力避免内战的发生”。简括地说,便是“扶蒋、协商、避免内战”的方针。

马歇尔使华,便是为执行这一方针而来。他既努力支持国民党政府扩大在中国的统治,又同样努力地主张国共协商,避免内战。蒋介石的方针,在依靠美国支持以扩大自己统治这一点上,与美国是一致的,不同的是为了扩

① 雷震:《张君劢先生与中华民国宪法》,载《张君劢先生七十寿庆纪念论文集》。台北版。

① 《艾奇逊致杜鲁门总统的信》(1949 年 7 月 30 日)。

大统治,蒋介石不惜发动内战,不想真的与共产党协商。为此蒋介石曾在日记中大骂马歇尔:“马歇尔⋯⋯明知欲使共党接受其调处,已无希望,但仍一意对共党迁就,并不断对我施加压力。”②外交部长王世杰在日记中亦有大量反映③。这些本不是为了用来发表的文字,其真实性应是可信的。

到了国民大会开会时,国际国内形势均对坚持一党独裁的蒋介石政府造成极大压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影响下,全国各地不断掀起反内战、反独裁、要民主、要自由、取消党禁、取消特务统治的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和市民运动。各国舆论均对蒋介石政府进行指责,几乎全世界都认为蒋介石是当代的大独裁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国际政治潮流中,蒋介石看到了自己这一形象的不得人心,他说:“一年以来,我们政府所受的耻辱,几乎超过了过去五十年间所有的耻辱。”①美国是国民党政府的最大后台,但美国又是一个以民主相标榜的国家。美国政府想要以大量金钱援助一个独裁政府而不被美国国会和人民的反对是不可能的。因此,美国需要国民党政府进行政治改革,改善在国际上的形象,使蒋介石得以继续充当美国在亚洲的主要伙伴。于是,美国一再压蒋介石调整政治结构,容纳其他党派参政。马歇尔在与蒋介石的多次谈话中,“均企图强调国民大会所制定之宪法应与政协决议相符合之必要与重要性,该宪法至少可为中国树一个代议政体之先声。”② 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在他的回忆录中证实了美国政府的上述态度:美国政府“暗示国民政府,如果要我们帮助,它就必须给我们一些更为令人信服的迹象,说明它正在争取步骤进行有关改革,哪怕表示有这方面的要求亦可。美国政府和人民的疑问是,一个没有能力进行进步改革的政府能否将我们的援助去为整个国家造福”③。

陷于全面内战泥潭,处境日益困窘的国民党政府,急需美国援助以维持自己统治的生存,便不得不作出某种“改革”姿态,既用以麻痹中国人民, 也以此换取美国的经济和军事援助,于是在 1946 年 11 月,蒋介石关于政协决议的说法起了变化,他不再如年初那样坚决反对政协通过的宪草原则,不再坚持“五权宪法”的总统制,他下面的一段话说明他的这些变化不是出于本意,而是被环境所迫。他说:现在共产党“最成功的一点便是向国际上宣传,说本党一党专政,实行独裁,说这次国民大会是一党的会议,必将制定法西斯宪法。这种错误的观念,以讹传讹,已经深入外人心理,使政府在外交上的运用,处于很不利的地位,而增加许多困难。我们现在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就是要用事实来打破共产党的宣传,使共产党无法借口,使国际舆论明瞭本党实行民主的真诚”①。

在国民大会开会期间,蒋介石一再向国民党的代表们训话,要他们“忍辱负重”、“适应环境,尽可能容忍退让”②。他唯恐自己的顽固派“同志” 继续持六届二中全会的立场,便向他们说:“我们尽可以不必在文字上和形

② 《蒋总统秘录》第 14 册,第 63 页。

③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台]近代史研究所出版。*

① 《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 21 卷。

② 《美国与中国之关系》。

③ 《在华五十年——司徒雷登回忆录》,第 175 页,北京出版社。

① 蒋介石:《本党对国民大会和宪法问题应有的态度》(1946 年 11 月 25 日)。

② 蒋介石:《本党革命历史的教训与代表同志应取的态度》(1946 年 11 月 14 日)。

式上斤斤计较,尤其关于总统的权限、行政院和立法院的关系,我们不必多所争执。”当“让步论”仍不能安抚顽固派“同志”的反民主激烈情绪时, 蒋介石便硬着头皮批评“五权宪法”制度。他在 11 月 28 日国民大会上发表演讲时说:“五权宪法的中央制度可以说是一种总统制,总统权力过于集中, 必致形成极权政治,这种政治,不合于现在时代。”③这是蒋介石第一次公开批评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并表明他已决定放弃六届二中全会抵制政协决议的立场。

国民党内的顽固派与民主派都对蒋介石表示不满。蒋介石进退失据,左右逢敌。正在这时,特务机关向蒋介石送上了一则错误的情报,说共产党正在上海向各党派活动,提议国民大会延长会期一周,让共产党到会,从中破坏。蒋介石大惊,立即于 12 月 20 日在国防部大礼堂对国民党籍国大代表讲话,提出“采取迅速的步骤,通过宪法,甚至在明天就予以通过,使问题不再多生枝节,则共产党的阴谋就无从实现。”他并且分别规定了“不必辩论” 的,“应不必发言”的,“最好不必再发言”的,“应依照通过的”等四种情形,以期简化议程,缩短会期。蒋介石制造的这一番“风声鹤唳”的紧张气氛,果然加快了国民大会日程,使国民党顽固派集团鼻子发酸的《中华民国宪法》终于出笼。对此,蒋介石早已有言在先,他说“有不妥的地方,我们在下一届国民大会,仍旧可以提出修改,使之符合我们的理想”,“目前的问题是政治的问题,环境的问题”,“是如何在这恶劣的环境下,打破共产党中伤本党的阴谋”①。

以上历史事实说明,国民党制造的《中华民国宪法》在中央政制上与《五五宪草》有原则性差别。他们迫于形势,不得不采纳了政协决议中关于宪草修改原则的大部分内容。如果国民党是一个对民族负责的政党,沿着这部宪法走下去,中国可能成为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共和国。战败的日本在美国直接占领下尚且建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共和国,中国为什么办不到呢?但是,封建专制观念已深入骨髓的蒋介石集团,制订宪法的目的纯是权宜的、被迫的、应付环境的。

美国却对蒋介石在国民大会上的表演表示赞许,许多美国政界要人都对

《中华民国宪法》的民主性给予肯定,一直对国民党的专制持批评态度、有意等待到国民大会闭幕后才回美国的马歇尔,于 1947 年 1 月 7 日离华前夕发表声明说:“事实上,国民大会已经通过了一部在主要方面与去年一月由各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所制定的原则相一致的民主宪法。”司徒雷登也说: “它标志着委员长的思想进步了。宪法中一些较为开明的条文遭到了国民党极端分子的强烈反对,他们想方设法要按先前保守的草案对它进行修改。要不是委员长决心大,这部宪法草案本不会获得国民大会通过的。”①

《中华民国宪法》妆扮了蒋介石,也使美国政府在国会和人民面前有了可说话的资本。从此,美国放弃了“援蒋”与“政治解决国共争端”的两重政策,推行援蒋内战的一重政策,放手支持国民党打内战。

③ 《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 21 卷。

① 蒋介石:《在国府总理纪念周对本党出席国大代表演讲》(1946 年 11 月 25 日)。

① 《在华五十年——司徒雷登回忆录》,第 16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