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都之争”包含的政制纠纷

蒋介石所一手制造的“迁都之争”是北伐战争时期的一个重大政治事件, 其是非早有定论。但一般论著只止于斥责蒋介石蓄意分裂,而对于其中所包

① 徐谦:《关于成立联席会议经过报告》,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速记录(1927.3.10)。

② 徐谦:《关于成立联席会议经过报告》,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速记录(1927.3.10)。

③ 徐谦:《关于成立联席会议经过报告》,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速记录(1927.3.10)。

含政治制度上的纠纷未能涉及,致使这一复杂事件简单化。其实,蒋介石之所以敢于这样做,是借某些制度作庇护的。

当一批国民党左派人士在武汉成立联席会议作为临时领导机构时,蒋介石却在武昌以“中央”名义公开予以否认。实际上,国民党当时出现了两个“中央”。蒋介石之所以自称“中央”,是有所恃的。“中山舰事件”后, 国民党中央变更了机构设置,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新设了主席一职,由蒋介石担任,张静江代理。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主席原为汪精卫,汪出国后改推谭延闿。国民政府主席原为汪精卫,此时亦由谭延闿代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原为汪精卫,现改蒋介石。蒋同时是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规定,在北伐战争发起后,国民政府各部由总司令领导。由此看来,蒋介石实际上已成为党、政、军最高首领。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这一职位的设立,违背《中国国民党总章》,但被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在未修改党章的情况下予以通过,反映了蒋介石在国民党中央的势力扩张状况。当蒋介石以南昌与武汉争峙时,他并非如一般史书所说只凭军队和个人野心。首先他是中常会的合法主席,在他声明本人因从事军务而由张静江代理之后,张静江一直是蒋介石的忠实支持者。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兼国民政府代理主席谭延闿在国民党内人所共知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物,他不会违忤蒋介石的任何重大意见,在迁都之争中他正是站在南昌方面。由于党、政、军 5 个最高领导机构的首领此时均在南昌,因而蒋介石便有恃无恐地于 1927 年1 月 3 日在南昌操纵召开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临时会议”,决定迁都南昌,武汉只设中央政治会议湖北分会。蒋介石并以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通知武汉方面,除了以中央政治会议湖北分会名义以外,不得以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名义行文和办事。蒋介石甚至操纵在南昌的中央政治会议第五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指派徐谦为赴美国代表,从事对外活动,企图瓦解武汉联席会议。

但是,蒋介石在南昌的政治活动并不能合法地代表国民党中央。国共合作后的中国国民党,实行民主集权制,以多数决定议案。只有多数委员作出的决定才是国民党中央的决定,这一重要原则当时就被国民党人士所确认并据以驳斥蒋介石。汉口《民国日报》在一篇社论中指出,北迁期中,以在武汉的委员人数为多,“除非承认一个主席就是中央党部或一个主席就是国民政府,否则联席会议之唯一合法性谁也不能否认”。至三月初,留在南昌的只剩下谭延闿、蒋介石、朱培德、何香凝、丁惟汾、李烈钧等 6 名中央执行委员和张静江、陈果夫两名监察委员。蒋介石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在南昌对中央党务发号施令,只得以“中央”名义宣布全体中央委员赴汉口出席二届三中全会。

以上历史过程反映出在民主制度下,是依附真理还是依附个人权力,这两种倾向的斗争,一般情况下,总是前者战胜后者。蒋介石是一个极端复杂的人物,在评判他的是非时,切忌不能脸谱化、简单化。如果那样做,蒋介石就不成其为蒋介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