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民党大陆政权的消亡

“行宪”并不是国民党政府的救命良方。在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攻势面前,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到 1948 年冬,仅剩下长江以南半壁江山。而在其后方,民生凋蔽,民怨沸腾,民变蜂起,人们戏称之为“三民主义”。国民党政府灭亡之势已不可逆转。

为挽救失败,蒋介石慌忙调整其统治机构。1948 年 11 月 26 日,翁文灏内阁因金元券政策的失败而倒台。蒋介石先后邀请胡适、张群、张治中组阁, 均被拒绝。最后,勉强说服了刚出医院不久的孙科同意接任行政院长。蒋介石还想再挣扎一阵,但这时美国已对蒋失去信心,正酝酿扶持李宗仁以替代已经不中用的旧工具。蒋介石摸到这一气候后,感到已走投无路,准备引退。

《中华民国宪法》对于总统的离职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总统缺位”, 二是“总统因故不能视事”。针对这两种情况有两种不同处置方法,“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 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蒋介石的打算是:他的下野,是“为便于政策的转变”②,只要摆脱了眼前困境,他还要重新上台,因而副总统李宗仁的上台, 仅是“代行总统职权”①。而桂系则想趁机永远取蒋介石以代之,白崇禧明确向蒋介石提出,他必须辞职,由李宗仁为正式总统,“不能用代理名义”②。蒋介石当然不愿答应。1949 年 1 月 21 日蒋介石发表声明:“依据中华民国

宪法第 49 条:‘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之规定,于本

月 21 日起,由李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

李宗仁虽成了代理总统,政府势力仍在蒋介石操纵下。孙科及其内阁要员对李宗仁的“和平”政策持不合作态度。立法院则因为宪法赋予“自行集会”的权力,部分立法委员在 CC 派领袖陈立夫鼓动下宣布前往广州“复会”。蒋、李较量的第一回合终于因大多数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支持李宗仁,迫使孙科于 3 月 12 日辞去行政院长职务。同日,成立何应钦内阁。4 月 23 日, 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国民党政府皇皇然逃往广州。5 月 23 日,何应钦辞职。李宗仁提名居正为行政院长,但在立法院表决未获通过,不得已只得依然听从蒋介石的安排,改提阎锡山,当即被立法院同意。6 月 10 日,国民党在大陆的最后一届行政院组成。这一段历史说明,不管宪法中对于组织政府的程序作出怎样的规定,在国民党统治下只能依照蒋介石意志行事。

蒋介石的“引退”,只是名义上暂时不做总统,但他仍是国民党总裁。在这个意义上,把他说成“下野”是不准确的。总统虽已“引退”,总裁则仍然主政。成立“非常委员会”——国民党在大陆最后日子里的最高决策机构——就是蒋介石在 4 月 22 日召集的杭州会议上提出来的。

国民党非常委员会的组织状况是:设正、副主席各一人,由蒋介石、李宗仁担任。蒋介石提名居正、于右任、何应钦、张群、阎锡山、吴铁城、朱家骅、吴忠信、陈立夫等人为委员。非常委员会设有西南、东南分会,分别以张群、陈诚为该两分会主席。非常委员会还设立军事、外交、财政小组委员会,蒋自兼军事小组委员会主席。

② 程思远:《李宗仁先生晚年》。

① 程思远:《李宗仁先生晚年》。

② 同上。

国民党非常委员会的成立,不但是蒋介石从幕后公开走到前台的标志; 更重要的是,它表明国民党已公然食言它在“行宪”时所宣布的“放弃党治” 的许诺,重新实行“以党驭政”方针。尽管“行宪”以后国民党一天也没有放弃过对政府的统制,但现在公开以一个党的机构来管理政府,蒋介石以非常委员会主席身份超过代总统李宗仁公开地直接地处理政务,这仍然是一个严重的变化。

李宗仁既被排挤,便称病赴美,但他一直自称“代总统”,直到蒋介石“复行视事”,并操纵“国民大会”通过了对他的“弹劾案”。蒋介石在这里玩弄政治制度是十分得心应手的。这正好充分暴露了民国政治制度仅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手中的工具。

1949 年 12 月 8 日,行政院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政府”撤离大陆,迁往台北。10 日,蒋介石率国民党中央党部逃离大陆,前往台北。至此,国民党在大陆的政权宣告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