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的地方军政制度
辛亥革命后,各地先后独立,分别建立都督府,作为当地统驭军政、民政的指挥机关。各省的都督制内容虽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原则均采自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所手订的“革命方略”。
中国自晚清时期起,由于各地不断发生民变,而清廷又无力进行统一的进剿,只得授权地方发展武装。于是,各省封建性军事势力逐渐形成,成为地方军阀集团。袁世凯镇压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担任的都督被旧军阀所代替,军阀割据的形势日益明显,袁世凯对此深怀畏惧。便授意国务总理熊希龄提出缩小省区的计划,企图以此削弱地方军阀, 并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后因遭到地方军阀的强烈反对而没有实现。于是改变方策,于 1914 年 6 月命令废除各省都督制,实行将军制。其办法是在中央设将军府,直属大总统,将军府设将军若干名,无定额,被授予将军衔的先后共达 454 人次(有的 1 人被数次授予)。由将军府向每省派出将军 1 人, 主持该省军务。将军的办事机构为“将军行署”。将军无任期,便于袁世凯随时调换,防止尾大不调,形成割据之局。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下令,各省将军改称督军。这一改变,只是为了消除袁世凯的痕迹,并无实际意义。将军府这一机构依然存在,将军称号亦继续颁授,直到 1927 年 6 月被张作霖政府撤销。
20 年代初,中国资产阶级提出了“废督裁兵”的口号,企图从此改变“督军专政”的黑暗政治。皖系军阀、浙江督军卢永祥宣告自行“废督”,但又声称仍须负责督理本省的军务善后事宜,于是便改称“督理军务善后事宜”。“卢督军”成了“卢督理”。黎元洪也以“废督裁兵”作为自己的施政口号。从此,江西、安徽、福建、河南等省均变督军为督理;湖南、直隶、陕西等省则称“督办”(全称为“督办军务善后事宜”),1924 年 12 月以后,临时执政段祺瑞任命各省军政长官时统一称为“督办”。督军、督理、督办一字之改丝毫未能改变军阀专政的实质,军人祸国依然如故。
控制一省的军阀实力膨胀后,就要控制两省或更多的省,于是在北洋政府时期的地方军政制度中出现了高于省级的军政职官,最常见的是巡阅使。巡阅使的设立、裁撤、职权、机构等均没有统一的法规,完全因人而设,取决于北洋军阀内部平衡的需要。巡阅使的辖区,有的控制两省,如两广巡阅使、两湖巡阅使、闽浙巡阅使等,有的兼领三省,如直鲁豫、东三省等。有的只有泛泛的地域概念而无具体的省界范围,如长江巡阅使,并不能统辖长江所流经的各省,因为在长江流域已分别设有两湖巡阅使、苏皖赣巡阅使, 不能认为长江巡阅使位居西湖与苏皖赣两巡阅使之上。实际上,那些无具体省区范围的巡阅使,只不过是一个空衔。其实际地位完全决定于他同辖区内小军阀的私人恩怨关系。
护军使的地位比较特殊。护军使的设置通常出于临时需要,其地位有的相当于省督军,直属中央,节制全省陆军,如 1916 年黑龙江、贵州的护军使, 当时在这两省均未设督军。有的只辖省内某一地区,受省督军的调遣。淞沪护军使则不同,它本应属江苏省督军指挥(当时上海属江苏省),但因江苏督军为直系军阀系统,而淞沪护军使则属皖系,因而江苏督军对淞沪护军使事务不能过问。
镇守使,设于省内某些要地,与清代总兵相似,以绥靖地方为职责。镇守使的设置或撤销,均由中央陆军部决定,任命权则在大总统,一般从现任师、旅长中派充(中将或少将)。镇守使军阶的高低根据他驻在地军事地位与经济发展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