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末期宪法活动的余波(1926 年 4 月—6 月)
1926 年 4 月 20 日段祺瑞下野后,执政府结束,北京一度处于无政府状态。议员政客乘机活跃,或倡言“护法”(《临时约法》),或揭橥“护宪”
(《l923 年宪法》)。曾被执政府派军警驱散的“国会非常会议”一派的议员,在北京设立俱乐部,竭力拥护约法,力图恢复直系军阀逐黎政变以前的局势。贿选议员则在北京设立通讯处,倡议护宪,企图恢复曹锟职务。直系军阀吴佩孚多次主张护宪,具体办法是恢复曹锟所公布的宪法,要曹锟补行辞去大总统职务手续,即护宪而不拥曹。张作霖由于在与吴佩孚结盟时已答应关内政局由吴佩孚主持,不便对吴佩孚的主张直接表示反对,但他的内心是反对护宪的,因为当“1923 年宪法”公布时,他曾经起兵讨代。如现在承认宪法,等于将当年的自己置于叛逆地位。张作霖的政治设计是承认《临时约法》,重新召集国会,只是碍于与吴佩孚的成约,不便提出。
但张作霖终于还是将自己的主张提出来。4 月 25 日,在吴、张两人所派出的代表举行会议时,张作霖的代表张宗昌等表示“恢复约法比恢复宪法妥当”。稍后,张作霖又致电吴佩孚,以“勾结郭松龄叛乱”的罪名,请吴佩孚逮捕旧国会众议院议长吴景濂。而吴景濂正是“护宪”派政客的首领,逮捕吴景濂的真正用意便是打击“护宪”派,吴佩孚毫不示弱,致电张作霖力言护宪理由,吴佩孚不顾自己资历较张作霖浅,竟在电报中直呼张为“老弟”, 称“约宪二法,实则同一轨辙,不可强分,宪法根据约法而产生,如不护宪, 即属违反约法”,“宪法会议依法定程序自行制定,自行宣布⋯⋯大总统并无宣布宪法之权,不能谓宪法为曹宪”。
吴、张的这一番争执,危及北洋军阀的共同利益。5 月 5 日,北洋元老王士珍、赵尔巽便出来调停,主张法、宪问题留待军事结束后讨论,吴、张两人均表示接受。一个多月后,国民革命军发起了北伐战争,北洋军阀末日临近,宪法和约法之争再也无暇顾及,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活动至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