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军政府
张作霖于 1926 年 12 月 1 日借 15 省“推戴”名义,任安国军总司令后, 成为残存的北洋军阀各系共同归附的首领。1927 年 6 月初,武汉国民政府的军队占领郑州,南京国民政府的军队占领徐州。张作霖企图保有黄河以北地域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便于 6 月 18 日成立安国军政府,公布《军政府组织令》。7 月 12 日又颁发《国务院官制》。由它们构成安国军政府的基本政治制度。
这个政府的全称为“中华民国军政府”。张作霖被孙传芳、张宗昌等 8 将领拥为陆海军大元帅。《军政府组织令》规定“陆海军大元帅于军政时期代表中华民国,行使统治权”,国务总理与各部总长均为国务员,“辅佐大元帅执行政务”③。国务由国务会议议决实行,“凡命令案、条约案、预算案
① 孙曜:《中华民国史料》第 744 页。
② 《东方杂志》第 23 卷第 11 号。
③ 《军政府组织令》,1927 年 6 月 19 日《政府公报》。
及决算案、预算外之支出、陆海军之编制、宣战媾和、简任官之进退、各部主管争议、依法令应经国务会议事项,及国务会议或各部总长认为应经国务会议事项等,皆应提经国务院议决。”①接着,张作霖又公布国务院各部、署、局官制及职权,并统一北方海军军制,任命张宗昌兼海军总司令,沈鸿烈为副②,下率东北舰队与渤海舰队。
在这一制度下,大元帅具有最高权力,大元帅对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可自由任命,不须经过副署,各部总长均“承大元帅之命掌握本部事务”,突出了大元帅对各部的直接操纵。1927 年 9 月,又制定大元帅旗。民国以来为国家元首制旗者,张作霖是唯一的。大元帅旗“本国旗之制”,其图案“以示大元帅重农戡乱,垂裳而治之义”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