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

① 《黎元洪声明解散国会苦衷电》,《革命文献》第 7 辑。

② 《黎元洪否认复职通电》。

张勋复辟发生后,黎元洪出京前,忙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段祺瑞接受任命,组织“讨逆军”讨平张勋,结束了复辟丑剧,重返北京。按《临时约法》,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应经议会同意。议会既未恢复,对段祺瑞的任命按法应为临时性质,留待议会复会后取得追认。当北洋政府实际权力又归于段祺瑞后,这时原应恢复原来政治格局,继续召集被解散了的国会。但段祺瑞记恨于国会曾投他不信任票的一箭之仇,“余恨未平,心存嫉视,决心另行改组。所以复辟虽然崩溃,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还是中断”①。在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的设计下,借口民国已由于复辟而中断,此次民国“再造”, 应仿照民国元年先例,先成立临时参议院作为过渡性议会,由临时参议院对国会组织法和两院议员选举法进行修订,然后据此选举议员重开国会。9 月29 日代理大总统冯国璋发表通电,提出“一面令内务部筹备国会选举,一面按照约法,由各省选派参议院议员,但参议院仅以修正国会组织法为限度, 其他职权,仍待诸正式国会执行”。1917 年 11 月 10 日,参议院在北京举行

开会典礼,选举王揖唐为议长,那彦图为副议长。至 1918 年 2 月,参议院将

《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逐一修正, 由冯国璋于 17 日公布。

修正后的国会组织法和两院议员选举法与原来的法规有较大不同。

  1. 提高了选举众议员的选民资格。年龄由民国元年规定的满 21 岁提

高为 25 岁,选民财产由值 500 元以上之不动产者提高为 1000 元以上,年纳

直接税的金额由 2 元以上提高为 4 元以上。使更多的人失去选举众议员的资格。

  1. 改变了选举参议员的方法,并提高了选举人资格。民国元年的参议院议员选举法规定,参议员由下述人员选举产生:甲,各省议会议员;乙,

    蒙古、青海、西藏选举会选举人;丙,中央学会会员;丁,华侨选举会选举人。现修改为:甲,地方选举会,由县进行初选,省进行复选,蒙古、青海、西藏选举会由当地王公、世爵、达赖与班禅组织之;乙,中央选举会,在北京进行。修改后的选举法,对选举人资格作了更严格限制,以各省选举区为例,原规定由省议员选举,根据民国元年的省议员选举法规定,省议员当选资格为年满 25 岁的中华民国男子,因而民国元年的国会参议员,是由“年满

25 岁的中华民国男子”的省议会议员选举产生的。而修改后的参议员选举法,则规定只有具下列资格之一者才有参加初选的投票权:甲,高等专门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任事满 3 年者,或曾任中等以上学校校长及教员满 3 年者,

或有学术著述及发明经主管部审定者;乙,曾任荐任以上官满 3 年,或曾任

简任以上官满 1 年者,或曾受勋位者;丙,年纳直接税百元以上或有不动产

值 5 万元以上者。这些规定,使得参议员的选举资格严格限制在官位、资产、文化的高层次上,以确保所选出的参议员成为上流社会的政治代言人。

  1. 缩减国会两院议员名额。过去规定每满 80 万人可选举产生众议员

1 名,人口不满 800 万之省亦可选出 10 名,加上蒙古、青海、西藏三地方 40

名。现改为每满 100 万人选举产生众议员 1 名,人口不满 700 万之省亦可选

出 7 人,加上蒙古、青海、西藏三地方 28 名。参议员的名额,过去规定每省

  1. 名,加上蒙古、青海、西藏三地方以及中央学会与华侨的名额,现改为每

① 陆丹林:《革命史谭》第 62 页。

省 5 名,加上蒙古、青海、西藏三地方,以及中央选举会(包括华侨)。总

计,众议员由过去的 596 名减为现在的 406 名,参议员由 274 名减为 168 名。实际人数比这更少,议员选举法的这种修正,遭到西南护法各省粤、桂、川、滇、黔及川边特别行政区反对,它们未根据北京命令举行两院议员的选举, 上述地区的议员名额为参议员 21 名,众议员 81 名。如此,重新选举产生的

国会实际人数为参议员 142 名,众议员 325 名,两院共 467 名,仅为第一届国会 870 名的 54.2%,段祺瑞之所以大量削减议员人数,是因为痛感国会规模庞大,不易操纵。参与这项政治设计的梁启超说得很明白:“人杂言庞, 其所以捣乱也。不如裁减其数,政府可省豢养之费,议会易收统一之效。”

早在临时参议院开幕前,北京政府便已下令筹备国会选举。皖系政客王揖唐、曾毓隽等在北京安福胡同梁式堂宅积极筹划,操纵选举。1918 年 3 月8 日,成立了一个政治团体,为避免成立政党之嫌,便取了“安福俱乐部” 的名称,以王揖唐任干事部主任。随后,王揖唐又在临时参议院成立时当选议长,安福系重要骨干王印川为秘书长,从此,安福系成为皖系军阀操纵政局首先是操纵国会的重要工具。从《徐树铮电稿》中可以看出,国会的选举被控制在皖系手中,他们在内部一再强调:“此次选举,关系国本”,“仔细切商,务求一劳永逸之计”,“邦本安危,在此一举”。徐树铮在给陕西督军陈树藩的密电中,指名道姓地举出“某党暴徒”于右任、焦易堂等 20

人“千万严切防闲,勿令有一当选”,又列出皖系党羽 12 人“宗旨纯正”,

督饬使之当选。安福系从旧交通系和奉系弄得 500 万元巨款,用于国会议员

选举中的贿买,票价在江苏省为每张 300 元,在中央选举会为每张 1000 元①。

8 月 12 日,新“选”出的国会两院议员齐集北京众坊桥,宣布国会开幕。当天,临时参议院宣告解散。这一届国会,称为新国会,民国元年的国会便为旧国会。新国会两院议长为:参议院议长梁士诒,副议长朱启钤,两人均为交通系首领,其后梁、朱辞职,另选李盛铎为议长,田应璜为副议长。众议院议长为王揖唐,副议长刘恩格,刘以得到张作霖的力荐而当选,表明奉系军阀亦竭力设法锲入国会。新国会议员 467 人中,安福系占 330 余席,成

为第一大党;梁士诒的旧交通系和曹汝霖的新交通系得 50 余席②;梁启超的

研究系已失宠于皖系,在各地选举中被皖系排斥,因而只得 20 余席。

1920 年 7 月,皖系在直皖战争中失败,吴佩孚提出了严厉惩办皖系的六项主张,其中与国会有关的,有“国会停会”、“追缴安福系首领王揖唐及安福系议员证书”两项。8 月 3 日,大总统徐世昌下令解散安福俱乐部,命令中说,《临时约法》允许集会结社自由,安福俱乐部自为法律所不禁,“乃此次徐树铮、曾毓隽称兵构乱,所有参预密谋,筹济饷项,皆为该部主要党员”,“是该部实为构乱机关,已属逾越范围,断不能容其仍行存在”。但命令不敢触及安福国会命运。因徐世昌是安福国会选举产生,取消安福国会亦是取消徐世昌的大总统职位。张作霖亦公开发表关于国会的意见,认为解散国会的行动“于共和政治不甚相宜”①。最终,吴佩孚被曹锟劝止,不再提

① 《安福祸国记》第 28、31 页。

② 另据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第 280 页与张玉法《中国现代史》第 195 页记载,“旧交通系次之,120 人。”

① 《晨报》,1920 年 8 月 10 日。

解散国会问题。8 月 30 日,安福国会宣布第二届国会第三期常会闭会。“今者常会虽毕,而同仁等任期未满,亦即同仁等之责任未终。”徐世昌和国务总理靳云鹏亦均到会发表颂词,以“来轸方遒,嘉猷不远”等赞美之词,“拳拳余望于诸君子”,而一个字未提既然安福俱乐部已解散,安福系占多数席位的安福国会理应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