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契约化建立

绩效考核的薪资给付制度在此阶段必须要设定整套工作绩效的特殊测量标准。这一阶段最花费时间、困难度最高,而且是决定整套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组织内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都需要加以设计,甚或重新设计,责任必须明确划分,考核每一项工作及其责任的测量标准也要详加定义。

一般而言:每一项工作至少要有 4~6 项责任的陈述,而工作绩效的测量若要有效,应该考虑下列因素:

  1. 相关性

  2. 特殊性

  3. 可控制性

  4. 可达成性

  5. 实用性

此一阶段中员工的参与极为重要,通常管理阶层会完成一个有关绩效考核的初估资料,但是若没有部门内员工实际参与并参加讨论及修正,这份初估资料将无法发挥绩效考核制度的功能。

另外,在员工和管理阶层讨论绩效初估资料时,必须讨论到下列内容: 1.不同层级部门目标的优先性

  1. 其他特殊目标

  2. 检讨工作责任内涵

  3. 检讨某种绩效该用何种测量标准

  4. 该附加的绩效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