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的作用

目标的作用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1. 为管理工作指明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是一个为了达到同一目标而协调集体所做努力的过程,如果不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就无需管理。目标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管理指明了方向。例如,党中央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就为我国当前和今后各方面的管理工作规定出了一个总方向,它是我们党将工作重点彻底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一个标志。这是一个实现难度很大的目标,从而促使我们国家的各项管理工作

必须始终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进行,不能有丝毫松懈。

  1. 激励作用。目标是一种激励组织成员的力量源泉。从组织成员个人的角度来看,目标的激励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个人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调动起潜在能力,尽力而为,创造出最佳成绩;②个人只有在达到了目标后,才会产生成就感和满意感。

要使目标对组织成员产生激励作用,一方面要符合他们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有挑战性。目标要富于挑战性应当作为制定目标的另一条原则。

  1. 凝聚作用。组织是一个社会协作系统,它必须对其成员有一种凝聚力。一盘散沙的组织是难以发挥作用的,是不能够长期存在的。组织凝聚力的大小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其中的一个因素就是组织目标。特别是当组织目标充分体现了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并能够与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取得最大程度的和谐一致时,就是能够极大的激发组织成员的工作热情、献身精神和创造力。而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之间潜在的冲突,则是削弱组织凝聚力的主要原因。因此,使组织目标与群体或组织成员个人目标之间取得和谐是制定目标的又一条原则。

  2. 目标是考核主管人员和员工绩效的客观标准。大量管理实践表明,凭上级的主观印象和对下级主管人员的价值判断作为对主管人员绩效的考核依据,是不客观、不科学的,因而不利于调动下级主管人员的积极性。正确的方法应当是根据明确的目标进行考核。为此,目标本身必须是可考核的,这也是制定目标的一条主要原则。

实践表明,对于某些管理工作,例如人事工作、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参谋性质的管理工作等,制定可考核的目标是比较困难的。在这方面,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总目标进行分解,然后从具体工作的角度制定目标。例如, 提高员工技术素质这个目标不便于考核,但是对员工的技术水平、技术培训和技术革新成果就比较容易制定可考核目标。这样,采用分解的力法,将员工技术素质具体化,就比较容易制定出可考核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