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情报与关键事件法

从这一次考核至下一次考核之间,主管应该搜集情报使评估作业公平正确。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评估就可能只是依据模糊的记忆,或部属最近的所为和成就来判断。J.C.弗兰根曾发展出一种客观的方式来收集评估资料, 称之为“关键事件法”。此法所收集的事件资料,都是明确而易观察且对绩效好坏有直接关连的。事件收集到手并加以整理后,填在特殊设计的考核表上,其上用标题将资料加以分类。

这种考核记录另备有使用手册,将记录上所列 16 项具关键性的要求详细说明。主管把收集的资料分别登录在考核记录上,该记录分成蓝、红两色各占半页,如资料属有效益者则记在蓝色区域,如为无效益的行为则记在红色区域。手册要求主管所登录的必须是直接观察所得,而且,要能清楚地显示出表现是好是坏。

依据 J.C.弗兰根在通用汽车公司试行此种方法的经验,大部分登录的事情都是好的。曾有人怀疑主管会偏向于收集不良事件的资料,而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关键事件法”共有三个基本步骤: 1.当有关键性事件发生时,填写该表。

  1. 摘要评分。

  2. 与员工进行考核面谈。

J.C.弗兰根建议此三阶段应于 6 个月内完成,而考核之面谈以半小时到一小时为宜。他将这套办法简述如下:

考核的记录并非一种标准,而是收集员工工作上重要事迹。收集的事实需要以能对主管及管理阶层发挥最高的用处为前提,亦即是要能协助员工了解工作需要,也兼能发展员工潜能,以担当更重的职责,它不单只是一种新的表格,而是一种新方法。

如果采用此法,主管需确实能就正、反两面的事实着眼;否则,考核会有偏差,员工也无法公正地接受考核。

在资料搜集事例时,主管应把持一个目的:正确地考核。主管可就以下

两个主要来源获取这方面的资料:

  1. 工作表现的记录,例如生产的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是否按时完工、是否安全、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旷职情形,以及顾客同仁抱怨的次数。

  2. 经由其他与受考核部属有来往的人,包括主管、同仁,或该员工服务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