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分解的原则

目标分解是目标实施的基础和前提。目标分解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目标的实现和整个管理绩效。因此,进行正确的目标分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整分合原则。整分合原则就是将总体目标分解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

    以至每个人的分目标,各个分目标的综合又体现总体目标,并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根据整分合原则分解形成的目标体系,越是上层目标,越带有战略性、指导性和抽象性。越是下层目标,越具有战术性、具体性和灵活性。“分” 是系统管理层次性、能级性的体现,是充分发挥各级管理职能,进行民主管理,参与管理,争取获得良好管理效果的需要。“合”是集中统一的体现, 是发挥单位整体功能,确保总体目标实现的需要。总之,分是手段,合是目的,分与合是辩证的统一。

按照整分合原则进行目标分解,必须做到分得开,合得拢,宏观控制, 微观搞活,总目标统帅分目标,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一体化。在确保总目标实现的前提下,目标分解的方法可以多样,对策可以各异,落实形式可以不同,只要便于目标的实施,有利于总目标的实现,都可以采用。

  1. 责、权、利统一原则。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就是在分解目标、落实目标责任的同时,既明确利益,又要授予相应的权力。在这里,重要的是授权。授权时,要注意以下三点:①贡权相应。责任是授权的依据,权力是尽责的前提,权责必须统一。责任到人,权力也要到人。担负多大的责任,

    就要授予多大的权力。防止有责无权,或有权无责。②防止假授权。授权要建立在对目标责任者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敢于委以责任,就要敢于授于权力。“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权力一经下授,就要允许其在权限和责任的范围内行使,不能乱加干预,更不能轻易收回。③逐级授权。按照管理层次,把

权力授予直接下级,一般不要越级授权。授权时,要把权力直接授予目标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便建立起与目标责任体系相适应的权力关系,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目标体系。

  1. 协调原则。目标分解的协调原则,主要是指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目标责任、权力、措施等方面的协调一致。因为目标分解牵涉各级、各部门、各个人,目标分解的合理性,主要取决于其协调性和平衡性。协调性和平衡性必须通过协商、调整、配合来实现。因此在分解目标时,要力求做到上下左右之间充分协商。上级机关要进行综合平衡,以求分解的目标相互匹配,与单位、个人能力相当。对策措施之间相互吻合,配合关系明确,协作责任落实。

  2. “包、保、核”原则。分解目标的“包、保、核”原则,就是“包”

    目标,“保”完成,考“核”成果论奖罚。“包、保、核”原则是针对我国目标管理的特点提出来的,它兼容了承包责任制的优点。目标层层分解,实质上就是层层承包,层层担保,最后要层层考核验收,论功行赏。这就是通常说的“一级一级包下去,一层一层保上来”。实践证明,按照这种原则进行目标分解,责、权、利容易落实到位,落实到人,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按照以上这些原则进行目标分解,可以保证目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 便于落实,便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