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婚俗·

抚州地区婚嫁习俗可谓一县一结,其中以南城较为特殊。

男女初议婚时,须先请媒人将双方庚帖交换查算,彼此如不犯冲,然后再问对方姓名。此程序谓之《过允帖》,也叫“过小书”。“过允帖”之后, 男方须“过定”,又叫“过匝”。即先备小礼纳亲,然后选择吉日迎亲。

女子临嫁时梳婚妆,谓之“上头”。在迎亲前两日,男方将新议定的彩礼送至女方家中,谓之“起嫁”。与其同时,女方也须送妆奁,叫“迎嫁妆”。这些程序均由男女双方亲属履行,男方的新郎和女方新娘均不露面。

婚期的前一天,男方家中须新烛满堂,鼓乐齐鸣,谓之“迎花轿”。 女方出嫁之日,新娘坐于堂前。父母一旁相伴,叫试妆。并在其脸上涂

面脂粉之类。说是可避邪。妆毕,将青帕或绣帕盖脸,盖脸之帕叫“羞巾”, 意思为遮挡羞颜。然后穿戴凤冠(寡妇再嫁不能戴花头)。

上花轿时,得换新鞋,在娘家所穿旧鞋须留下来,免得带走娘家财气。待花轿到男方家后,新郎得先避别室,花轿抬至堂前,待过二个时辰后新娘才能出轿。此礼叫“坐落性”。然后以毛毯铺地,由两名子女双全的妇女挽着拜天地、祖先。然后入洞房,坐在床沿上,叫“坐床”,到这时,新郎在两名童男童女执双红烛的陪同之下,与新娘相见,然后合龛,合龛之时须请夫妇双全和子孙众多者坐在床上唱赞词,叫“若福”,再由能赞同的人举酒给新郎新娘共饮,叫交杯。待这仪礼完成后,新郎新娘到堂前交拜,请姑姑或姑婆取下花头,揭羞中,然后新郎新娘用茶果招待众亲朋,谓为“拜茶”。如果没有姑姑、姑婆,则新郎自行取花头,揭羞布,再入洞房,司仪再唱赞词并以红枣、瓜子撒到床上,叫“撤帐”。

新婚三日之后,女家给新娘送“三朝果”。满一月后,女家还须“送满月丸”(用大米做成),然后新婚夫妇择日归女方家,叫“回门”。回门时女方父母须送给女婿礼品或戒指、或红包,女婿也须给岳父母送礼,谓之“拜钱”。

女方为童养婚,那可免去许多礼节,择日成婚,叫“合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