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手工业技术的提高和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明清时期的手工业,尤其是民间手工业高度发展,无论行业种类、数量、规模、产量,还是工具、技术、质量都有很大提高。

作为明代最为重要的手工行业纺织业,生产工具较前大有改进。“一手握三管”式足踏纺车的推广应用,生产效率普遍提高 3 倍,有的甚至可一手同时纺出 4 根~5 根线。万历年间嘉兴濮院镇沈氏机匠创制的“纱绸机”, 所产纱绸质细而滑,柔韧耐久,“制造尤工,擅绝海内外”①。明末苏州市场上可以看到绫、绢、纱、罗、绸、布等品种繁多的织机作为商品出售,织出的产品巧变百出,花色日新②。冶铁业于明中叶后也有较大发展,全国产铁地区增加到 100 多处。河北遵化的铁炉深 1 丈 2 尺,可熔矿石 2000 多斤,每天

可炼 6 次,日产 1200 斤,并自动流入范内成型,还发明了生、熟铁连续生产法,炼铁燃料已大部分用煤,“煤炭居十七,木炭居十三”# ③,加大火力, 提高质量。佛山的炼铁炉更“日得铁二十余版”④,日产达 6000 斤~7000 斤。明代造船业尤为先进,江南、广东、福建造船厂生产的大型海船远销海外, 郑和远洋航海反映出的明代造船和航海技术均处于当时世界领先地位。其余陶瓷、印刷等业也较前代有所提高。明中后期手工业作坊内部分工更加细密。据《天工开物》记载,景德镇制瓷,仅成器环节就有澄泥、印坯、汶水、过利、打圈、绘画、过锈、入匣、满窑、供烧等项分工,其中制坯成型须经七道工序,“共计一坯工力,过手七十二,方克成器”。这种分工协作已经具有工场手工业的性质。清代康乾时期手工业,克服清初倒退逆转之后,又在明代基础上继续发展。南京、广州和佛山的丝织业,福州、佛山的棉丝织业, 云贵、两广、新疆等地的铜、铁、铅矿采冶业,福建、台湾和四川内江的制糖业,福建、云南的制茶业等地区的手工业部门都主要是清前期发展起来的。其中南京、佛山、广州等地新兴的丝织业总体上已经超过了苏杭二州的水平。乾隆年间南京全城织机多达 3 万台。雍正时从杭州迁至广州的纺织业,到嘉庆、道光年间发展到织工 4 万~5 万人,所产纱缎“甲于天下”,号称“金陵、苏杭皆不及”①。清代手工业的发展还表现在生产规模扩大,分工细密, “工益举而制日精”②,机器和工匠都比明代显著增多,全国各大小城镇遍布磨坊、油坊、酒坊、机坊、纸坊、酱坊、弹棉花坊、糖坊、木作、铜作、铁作、漆作等各类手工作坊,产品花色花样更为繁多。

明中叶后废除工匠轮班服役,改行工匠银制,工匠纳银后可不服封建谣役,民间独立手工业发展很快,逐渐超过官办手工业,占据主要地位。明初设立的哺北织染局,南京供应机房,苏杭织造、陕西织造等官办纺织机构, 主要是为满足皇室需要而设,此刻因民间市场广泛需求,早已被民间纺织手工业远远超过。嘉靖万历时期的民间私营纺织业已经发展成江南社会经济的

① 金准:《濮川所闻记·织作》。

② 崇祯《吴县志》卷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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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宋应星:《天工开物》“五金”、“锤锻”。

④ 屈大均:《广东新语·货语》。

① 乾隆《广州府志》卷 48。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 9。

重要组成部分。景德镇陶瓷业中也出现“官搭民烧”制度,而且民窑发展很快。一般民窑的窑身和每窑产量要比官窑大 3 倍~4 倍。明后期景德镇 3000

多座窑中,官窑仅有几十座。崔、周、陈、吴 4 家民窑的产品畅销中外,质量远远超过官窑,这时京郊门头沟煤窑很多,官窑只一两座,余皆民窑。矿冶、采珠、伐木等以往受官府控制较严的行业,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私营化倾向。即使受官府控制最严的制盐业,万历年间也出现商人执引买盐“与灶丁相市”③和“置私◻私池以私煎”④向民营变化的迹象。清前期除军器、铸钱等仍由官府控制,以及在南京、苏杭、景德镇等地保留少量丝织手工场和瓷窑外,其余都改为民营。包括逐渐允许民间开采铜、铁矿,把冶铜和煮盐都改为私营和官督商办。还取消了一度规定私人织机不得超过 100 张的禁令。明清时期对民间手工业控制政策的相对松弛,使民营手工业迅速发展。这类民间私营手工业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联,不断改善经营方式,早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正是从这些民间手工工场中率先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