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清前期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以满族权贵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清政权,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出发点、角度与以往有所不同。崛起于东北的满族本身是少数民族,人数、力量有限,在确保满族贵族特殊利益前提下,特别注重协调各族、尤其是和蒙汉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这是关系到清政权能否存在的重要国策。从中央政权的角度来看,清朝对广大汉族人民统治涉及到的问题已非一般民族关系问题

① 《明穆宗实录》卷 59。

② 《北狄顺义王俺答等臣贡表文》。

③ 《明通鉴》卷 65。

④ 谢肇淛:《五杂俎》卷 4。

⑤ 《明史·戚继光传》。

⑥ 方逢时:《大隐楼集·辕门记谈》。

⑦ 王崇古:《条复收胡马疏》,《明经世六编》卷 318。

⑧ 《夷俗记》。

① 《皇明祖训·箴戎章》。

② 《明太宗实录》卷 28。

③ 《明太宗实录》卷 14。

所能涵盖;而对其它少数民族则重点放在处理好与以蒙古族为主的西北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为此清廷专设理藩院(原名蒙古衙门),与六部平级,负责处理蒙古和其它少数民族事务。清前期在民族政策方面体现了恩威并用的特点。对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贵族的分裂叛乱活动,清廷针锋相对,坚决派军镇压。康熙中期开始平定俄罗斯煽动的准噶尔部贵族叛乱的战争,持续了将近 70 年之久,取得了重大胜利。在反复征战追剿中,依靠暴力残酷屠杀的现象也十分严重。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时,对于抗拒的苗民亦曾实施毁寨屠杀,反映清前期民族政策中具有强制、压迫的一面。凭借军事力量为后盾,清廷在边疆地区建立起严密的行政机构和边防制度,实行有效管辖。清廷还蓄意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隔离和挑拨分裂政策,严禁蒙汉通婚, 在回疆设回城和汉城,禁止回汉往来。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众建以分其力”,规定各旗之间互不统辖,不准互相越境放牧,以便分而治之。与此同时,清前期也十分重视笼络少数民族上层首领,实行“因其教不易其俗, 齐其政不易其宜”①的怀柔政策。对愿意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一般都承认和保留他们统治本民族的权利,减免其赋税差谣,封赏世袭爵位和优厚俸禄。特别对蒙古贵族,不但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爵位,而且互通婚姻, 皇室常取蒙古贵族女儿为后妃、福晋,又以公主、格格下嫁蒙族子弟,通过联姻加强血缘联系,使蒙古王公与清廷同心协力,维护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清前期还用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在承德建造避暑山庄,并在山庄外围修建十一座规模宏伟的喇嘛庙,每年指定蒙古王公轮流至避暑山庄觐见皇帝,并陪同皇帝打猎习武,“俾蒙古未出痘生身者,皆得觐见、宴赏、赐■”,以体现“恩亦深而情亦联”②的特殊关系,达到“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

③的目的。清前期对少数民族地区如回疆、西藏、西南苗、彝等地,一般都实

行减轻赋税等优惠政策,并鼓励屯垦,发展贸易,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当时维吾尔、哈萨克、藏、苗、高山等少数民族首领都曾相继到避暑山庄朝觐皇帝,对于加强中央与边疆少数民族联系起到积极作用。清廷还注意因俗而治, 在蒙古、西藏大力提倡喇嘛教,所谓“国家宠幸黄僧,并非宗奉其教,以祈福祥也。只以蒙古诸部敬信黄教已久,故以神道设教,藉仗其诚心归附,以障藩篱,正王制,所谓易其政不易其俗之道也”①。“优礼彼教”的目的,在于宠络民族感情,利用宗教首领的影响,使下层牧民诚心归附,“正以羁魔外藩”②。康熙皇帝曾对扈从诸臣表示:“昔秦兴土木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③乾隆也夸耀用修庙会盟代替北筑长城的做法“实良法美意,超越千古”④。应该说,清前期建筑在加强军事统辖,使其“感恩知畏”基础上的羁縻怀柔政策,体现出由外向内凝聚的向心力,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比较成功的。自平定准噶尔部贵族叛乱之后,北方各族一直比较安定,各族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

① 《清朝文献通考》卷 292。

② 乾隆:《出古北口》诗注,《热河志》卷 20。

③ 乾隆:《避暑山庄百韵诗》序。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 10。

②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 1。

③ 《清圣祖实录》卷 151。

④ 乾隆:《出古北口》诗注,《热河志》卷 20。

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边疆地区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了空前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