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西北
① 李贤:《古穰杂录摘抄》,《纪录汇编》卷 23。
② 《明史·王崇古传》。
③ 《明史·鞑靼传》。
元末西北新疆嘉峪关外一带的维吾尔族、蒙古族和回族等族归察哈台汗国统治。洪武三年察哈台汗国灭亡,形成分裂割据局面,“地大者称国,小者只称地面”①。明初在西北地区对残元斗争取得重大胜利后,太祖采取羁糜政策,对受招抚臣服于明初的“七十八部”予以册封,准其入贡贸易,“故西域之使,岁岁不绝”②。洪武、永乐年间,明政府在当地先后设置了赤斤蒙古、沙州、哈密、安定、曲先、阿端、罕东、罕东左(与沙州卫先后同治一地)等卫。西北 7 卫辖区在甘肃嘉峪关西,西北至新疆巴尔库山,西边包括罗布泊,西南尽有柴达木盆地。其中哈密卫地处西域冲要,永乐二年明廷封当地首领安克帖木儿为忠顺王。安克帖木儿被鬼力赤谋害后,明廷又把已在明政府任职的安克帖木儿侄脱脱送回哈密袭爵。永乐四年设哈密卫后,“以其头目马哈麻火者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同时又派官员“周安为忠顺王长史,刘行为纪善”协助共同管理当地军政事宜③。忠顺王及哈密主要官员都由政府任命,成为明朝直辖的地方政权。明政府把哈密当作统治西域的政治、经济、军事重镇,“令为西域之喉襟,以通诸番之消息,凡有入贡夷使方物, 悉全至彼,译表以上”④,以之“统领诸番,为西陲屏蔽”⑤。哈密 7 卫的设置,对于巩固西北边疆、加强和西北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清前期平定准噶尔部贵族和回部大小和卓木叛乱后,进一步加强对西北地区的管辖。乾隆年间清廷设伊犁将军,总统天山南北军务民政,于喀什噶尔等地分驻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派兵驻守。并在边境关口要道设置卡伦,定期巡逻会哨。清政府还把乌鲁木齐改为迪化州,巴里坤改为镇西府,实行与内地相同的府州县制。在天山南路维吾尔族聚居地,则利用原有的伯克制,设阿奇木伯克等官职,由朝廷统一派授,管理民政。在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控制之下,清前期西北地区空前巩固安定,与内地保持紧密联系,进一步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