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南诏
隋唐时期,生活在今天云南地区的居民,主要是白蛮和乌蛮。他们以洱海和滇池一带为活动中心。7 世纪中叶,乌蛮征服了白蛮,建立起六个国家, 因乌蛮称王为诏,这六个王国也就称为六诏。他们是:蒙舍诏,在今巍山县
① 《旧唐书·吐蕃传上》。
境,地居最南,又称南诏。蒙诸诏,今巍山北至漾濞江,又称漾备诏。越析诏,在今宾川、凤仪二县,多磨些部建,又称磨些诏。逗败(téng shǎn,藤闪)诏,在今邓川具。浪穹诏,在今洱源县。施浪诏,在洱源西南。后三诏又总称“三浪诏”。这是六个奴隶制政权。
唐初,六诏都臣属于唐,蒙舍诏与唐关系最密切。开元二十六年(638 年),唐玄宗封蒙舍诏王皮逻阁为云南王,赐名蒙归义。在唐玄宗支持下,蒙舍诏兼并了其他五诏,建立了统一的南诏国,迁都至太和城(今云南大理市南)。南诏不断扩大疆域,最盛时,东至贵州,西至缅甸北部,北至四川峨嵋山、西藏东南,南境达今老挝、泰国,成为西南强大的地方民族政权。南诏参照唐制建立了相当完备的政权组织。中央设清平官六人,相当于
唐之宰相,大军将 12 人,参决军政大事,又有六曹,相当唐之六部,后扩大力九爽(爽,唐朝省的译音)。地方机构军政合一,有 2 都督府、6 节度使
(于军事要地)、10 内河(相当唐之州)。经济上行类似均田之授田制,上官授田 40 双(每双约为 5 汉亩),上户 30 双,中户、下户递减,大致分别为 20 双、10 双。上官、上户是奴隶主,他们除获授田外,还有私田,使用奴隶耕田、服役。中户、下户为自由民,每年向国家纳税米 2 斗,服兵役, 自带兵器、军粮、马匹。南诏还有大量官田,由农业奴隶“佃人”耕种。南诏虽已产生封建制,但仍以奴隶制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
南诏统一后,与唐发生过战争。天宝九载(750 年)唐边境官吏的暴政, 引起南诏王阁罗凤的反唐。天主十载、十一载,唐两次伐南诏失败。南诏归附吐蕃,又遭吐蕃的压迫,吐蕃征重税,又在南诏险要地修筑城堡,征调南诏士兵助防,使南诏难以忍受。异牟寻为南诏王时,反吐蕃归唐。贞元十年
(794 年),南诏与唐订立盟约,恢复和好,并攻打吐蕃,得其 16 城,降其众 10 万,摆脱了吐蕃的控制。后又同唐发生战争,太和二年(830 年)南诏攻人成都,大掠而去。至唐慎宗时,又与唐修好。
唐与南诏时战时和,以友好相处为主。南诏 13 代王,10 个受唐册封。南诏的政治,经济、文化部受唐朝极大影响。南诏俘获唐朝工匠,带去了生产技术,使南诏手工业尤其丝纺织业得到发展,其技术赶上了唐朝水平。唐朝在成都办学校,专门接待南诏贵族子弟就学,为南诏培养了上千文士。南诏清平官郑回,是被俘的唐朝县令,他大力传播儒学。唐朝的诗文、书法在南诏也很流行。
- 世纪初,南诏社会矛盾激化,大臣专权,王室衰微。天复二年(902 年),郑回七世孙郑买嗣推翻蒙氏南诏,自立为王,改国号为大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