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清中期的社会矛盾和清皇朝的衰败

1 土地高度集中与农民流亡

清前期在恢复发展到鼎盛的同时,已经潜伏着经济、政治上的危机。至乾隆后期,土地兼并严重,政治愈趋腐败,社会危机加深,激起各族人民大规模的反抗斗争。遭此打击之后,清王朝一蹶不振,步入日渐衰败的未途。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在经济恢复发展的同时,势必会出现兼并和土地集

中。这种趋势在康熙时期已经开始,尤其在明末农民战争未曾扫荡到的东南

① 《清圣祖实录》卷 244。

② 《清世宗实录》卷 16。

地区,土地兼并状况已经超过明末。至乾隆末年,情况更为严重,皇室、王公贵族占有的庄田和八旗官兵的旗地即达 80 多万顷,占全国耕田 10%左右。一般官僚、地主、富商也竞相购地兼并,大学士和碎占田 8000 顷,河北怀柔郝氏据有“膏腴万顷”,浙江奉化黄氏亦“腴产数千顷”。漕运总督顾琮曾提出限制兼并,每户“以三十顷为限”,乾隆答称:“尔以三十顷为限,则未至三十顷者原可置买;即己至三十顷者,分之兄弟子孙名下,不过数顷, 未尝不可置买。何损于富民,何益于贫民?”①限制兼并的目的是为了争夺税源,减少流民,稳定秩序;而此刻在兼并大潮面前,连皇帝也一筹莫展。土地兼并日益加剧的结果,自耕农纷纷破产,出现大批流民。流民中的一部分成为佃农的后备军,加剧了佃农租地的竞争。地主往往利用这种情况增租夺佃,加重剥削。也有少量流民转入手工业部门,但这种在损害农业前提下发展起来的手工业很难持久。失去土地的农民绝大部分流徙到深山老林地旷人稀的地方开荒就食。道光三年(1823 年),西安府周至县“山内客民十五万有奇”,汉中府西乡县“境内客民居多,土著者不过十之一二。风俗素称刁悍,更有川省咽匪不时窜入”②。尤为严重的是,一方面在川楚一带深山老林“川、楚、粤、黔、安徽无业之游民,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架数椽栖身,地薄不收则徙去,统谓之棚民”③;而同时“其买田者大率客户,然田虽买而无人为耕,大率买二十顷田,而所耕者不过二顷”④。这种劳力和土地分离造成的危机,使封建社会生产关系中消极因素增加,不但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而且对原有的生产力也是一种摧残破坏,是一种倒退,使社会再生产不断萎缩。与此同时,土地兼并的结果加剧阶级分化和劳动人民的贫困化, 必然要激起人民群众反抗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