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创建卫所加强军事统治

朱元璋对军队的建制十分重视,洪武元年(1368 年)正月,接受刘基的方案,“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①。卫级建制多设于军事要地,一般地段则设所。大体上 5600 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使,下辖 5 个千户

所。每千户所 1120 人,长官为千户,下辖 10 个百户所。每百户所 112 人,

长官为百户。百户所下辖总旗 2,每总旗领 5 小旗,小旗领军士 10 人,“大小联比以成军”。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以后又不断增设卫所,至永乐年间,全国军队总数多至 270 余万④。卫所军士另立户籍,身份世袭,军籍隶属于都督府。明初卫所军队,“内地多是抽丁垛集,

① 《明太祖实录》卷 239。

① ②③《明史·兵志》。

④ 参见《明史·兵志》、《明孝宗实录》卷 80。

边方多是有罪谪戍”⑤。所谓“垛集”即征兵,按民户人口多少强制抽丁从军。精锐军队多驻在京师,朱元璋在南京一带设有 48 卫,领军 20 余万。明成组迁都北京后,成立“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合称京军。“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⑥。这些都体现出明初加强军事统治的色彩,通过庞大的武装力量镇压人民、保卫边防、巩固专制集权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