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满族的兴起和明清间的战争

1 满族的渊源和清政权的建立

满族形成于明代后期,其族名 1636 年才正式出现,但在历史上有着悠久的渊源。见于古籍记载的:西周时期的肃慎,两汉、三国时的“挹娄”,北朝时的“勿吉”,隋唐时的“靺鞨”,辽宋金元明时的“女真”都是满族的先人。元朝迁入中原的女真人己被视为广义的汉人,而当时东北边远地区的女真部落还大体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明朝,由于生产力发展,阶级分化, 各部争战以及对邻近地区和朝鲜交换、掠夺的需要而频繁南迁,明初形成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明中叶又迁徙分为建州、长白、东海与扈伦四大部分。作为满族主体的建州女真,起初活动于黑龙江北岸,明初是奴儿干都司辖下的主要居民,后几经迁徙定居到苏子河上游赫图阿拉(辽宁新宾)一带,至正统七年形成建州三卫。作为统一设置的行政区划,明政府对建州女真实行有效管辖。当地官吏的任免升降由朝廷决定,统一调动管理。对触犯明律的女真人,也统一按明政府法令处置,成化年间建州卫都督董重羊等 70 多名女真人即曾因反叛罪被判充军福建①。在经济上,朝廷定期收取土特产贡赋。朝廷除直接派兵至奴儿干轮番戍守外,还委派地方守边。建州女真与内地经济上保持着密切联系。万历时的马市几乎成为日市,女真各部入市者有时多至上千人。山东、山西、苏杭等地商人经常云集抚顺马市收购建州运来的参、貂皮、药材等土特产品;同时内地大批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也源源流入建州,使其对内地经济依赖性加大,相需相靠,成为互相补充、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和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努尔哈赤(1559 年~1626 年),姓爱新觉罗,是明初建州左卫指挥使猛哥帖木儿的后裔。祖父觉昌安(叫场)、父塔克世(他失)世袭建州左卫指挥使。努尔哈赤曾被辽东总兵李成梁收为养子,经常随同出入京师,喜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受汉文化影响很深。后从征作战有功,先后被明政府封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都督签事、左都督、龙虎将军,称赞他“保塞有功”、“看边效力”。②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政权之前和朝鲜交往时,则自称“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用建州左卫之印,表明自己是明政府建州卫地方官的身份。不过明政府对女真各部实行“以夷治夷”分而治之的政策,与对内地的管理还是有所区别,而且随着中央政权的盛衰和地方势力的起落,关系时紧

① 《明宪宗实录》卷 250。

② 《明代满蒙史料》篇四,第 307 页。

时松。但就其性质来看,始终是中央和地方政权之间以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

明万历年间,女真“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残杀。甚且骨肉相残, 强凌弱,众暴寡”①。统一女真各部,成为当地人民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形势下,努尔哈赤于 1583 年起兵,历经 40 年奋斗,终于结束诸部争雄的割据局

面,至 1625 年,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鸭绿江,女真“诸部始合为一”②。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努尔哈赤还千万历二十六年(1599 年)命额尔德尼、噶盖,利用蒙文字母拼写女真语言,创制成满文。万历四十四年(1616 年),在女真各部基本统一、满族新的民族共同体大体形成的基础上,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宣布脱明独立,称汗建国,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史称后金。后金政权的基本社会体制按八旗制度建构。万历二十九年(1601 年)努尔哈赤初建旗制时设黄、红、蓝、白四旗。每 300

女真壮丁编为 1 牛录(汉语“箭”的意思),首领为牛录额真(汉译为佐领);

5 牛录为 1 甲喇(队),首领为甲喇额真(参领),统领 1 500 人;5 甲喇为

1 固山,首领为固山额真,1 固山即为 1 旗,共 7500 人。各固山以不同旗色为标志。万历四十三年又扩建为八旗,“以初设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合为八旗”③。八旗定制时总计 6 万人,其后总人数增加,只扩大甲喇数目,牛录和固山的编制数目不变。八旗旗主为和硕贝勒,各置官属,统辖臣民,最高统帅为努尔哈赤。八旗制度实际上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出则为兵,人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⑤的军政合一、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职能,“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逐层下达,“令出不少迟缓,绝无呈诉辨理争讼曲直之事”①。八旗制度把分散的女真各部有效地统一组织起来,有利于保持高度战斗力、促进生产发展,推动了初期满族社会的发展,在其崛起之际发挥了重大作用。努尔哈赤势力的兴起,对明皇朝在辽东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于是明政府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一些措施限制后金的发展。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 年),努尔哈赤遂以“七大恨”为名正式誓师攻明,明军节节败退。随着对明作战的胜利,后金天命六年(1621 年)进入辽沈地区,为了适应汉族地区的生产方式,满族社会形态迅速发生更迭变化。本来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奴隶制已经得以确立和发展,奴隶制“拖克索”庄园经济已很典型。进入汉族地区之后,与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产生尖锐矛盾,促使努尔哈赤进行政策调整。该年七月,努尔哈赤下令将辽南地区 30 万日(垧)土地“计口授田”②,天命十年(1625 年)又颁布《庄田谕》,规定“每庄十二男,七牛,田百日(垧),其中二十日(垧)交纳官粮,八十日(垧)自己食用。”③开始向农奴制庄园经济转变。天命十一年,努尔哈赤大举征明,兵

① 《清太祖实录》卷 1。

② 《清太祖实录》卷 3。

③ ④《清朝文献通考》卷 179《兵考一》。

⑤ 《清太祖实录》卷 7。

① 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② 《满州老档秘录》上编。

③ 《满文老档·太祖》。

败宁远城下,含恨死去。其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是为清太宗,次年改元天聪,皇太极即位伊始便下令压缩庄园奴仆数目,并把“其余汉人分屯别居, 编为民户,择汉官之清正者辖之”④,实际上成为个体依附农民。这是生产关系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加快封建化进程,和原明辽东封建生产关系大致相同, 汉族人民和后金政权的矛盾有所缓和,上层官僚更成为后金的有力支持者。在上层建筑方面也仿明制,于天聪、崇德年间不断设置和健全政权机构,建立起皇帝直接控制的咨询和办事机构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合称内三院;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都察院、理藩院,合称八衙门,皇权不断加强,旗权逐渐削弱,“君臣之分定,八固山共治之法除矣”

①。崇祯九年(1636 年),皇太极正式称皇帝,改国号为“大清”,定族名为“满洲”,改元崇德。皇太极统治时期,封建君主专制政权的国家机器已基本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