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隋唐时期,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商业发展的显著特点一是政治中心城市的商业职能增强,二是唐后期南方的商业城市发展较快,三是集市的兴起,夜市的出现逐渐突破商品交换的空间和时间限制,四是出现了最早的汇兑业务。
隋西京长安是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东有都会市(东市),西有利人市
(西市),商贾云集。洛阳城内共有 3 市,东为丰都市(东市),南有大同
市(南市),北有通远市(北市),其中丰都市周追 8 里,内设 120 行,3000 余肆(店),400 余客栈。商贾云集,货物山积。唐代长安城规模更大,城周 70 多里,由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部分组成,外郭城共 108 坊,为居民区
和工商业区,设东西二市,各占 4 坊之地。东市有 220 行。会昌年间长安夫
人,延烧东市曹门以西 12 行,共 4000 余家。长安城盛时人口达百万之众, 中外客商毕集,四方珍奇汇聚。此外东都洛阳及各地首府、州、县商业也很繁荣。唐后期,南方商业发展更为迅速。地处南北枢纽要冲的扬州,以及西南中心城市益州更为显著,时称“扬一益二”。长江流域的洪州、鄂州以及苏州、杭州都很繁荣。沿海城市,以广州为首,泉州、明州等也开始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城市。
唐前期,较大规模的交易活动主要在城市中的市内进行,集市贸易虽然存在,但并不普遍。唐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了集市贸易的活跃,这类交易多以农具和农副产品为主,在农村交通要道上定期举行,有些后来逐渐发展为城镇。
坊和市的界限在唐后期也逐渐被打破。商业活动逐渐扩展到市以外的区域,扬州、汴州等大城市出现了夜市,不再严格执行坊、市分开、日落闭市等制度。
在商品交换日益频繁、发达的情况下,唐后期的大城市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存储汇兑业务,即柜坊和飞钱。柜坊经营钱物存付,并向存钱物者收取一定的费用,称僦柜。再根据存付人所出凭证代为支付。飞钱又称便换, 各地商人在长安把货款交付给各道进奏院或诸军、诸使、某富家,领取文券, 凭文券到目的地提取所汇之钱,类似后世的汇票。柜坊和飞钱是商业发展的产物,也有因两税法实行后出现的“钱重物轻”引起的钱荒有关,诸道州府往往禁止钱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