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军事政变与军政权

独立前后,非洲国家的军队大致可分为如下四类。

一是在民族武装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军队。这是非洲新型的军队, 其军官多为知识分子、政治工作者转化而来,不少人都到过苏联、中国、埃及、阿尔及利亚、古巴等国的军事院校受过教育,少数人在西方接受过训练, 士兵主要是农民。这类军队有一定实战经验和战斗力,如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莫桑比克、佛得角、津巴布韦等国的军队。坦桑尼亚军队基本上属于此类,因为该国在独立不久解散了原殖民军,另建新军,其建军原则基本与上述国家军队相同或类似。

二是继承殖民地时期的军队,包括警察部队。这类军队一般规模较小。在原英属殖民地,5 万居民中有 1 个士兵;法属地区则超过此数的 2 倍。这主要是因为原宗主国在战后都把重点放在提高部队的机动能力上,而不重视卫戍部队的建设和发展。法国还采取独特的集中建立军队的方针,使军队不属于任何殖民地。这些军队的控制权和指挥权完全掌握在白人军官的手中。少数中下级军官则从殖民地较发展地区招募,然后送到宗主国的军事院校培训。士兵多从殖民地边远地区一些骁勇善战的部族中招募。

三是独立初期新建的特种部队或警察部队。这类部队属总统卫队,不受陆军管辖和指挥,如恩克鲁玛、凯塔、奥博特等都建有总统卫队。此外,还有少数国家独立时没有军队,独立后为应付外部不测事件而新建,如莱索托、斯威士兰和博茨瓦纳等国的军队。

四是独立国家的军队,如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的军队。苏丹军队也基本上属于此类,因为从 1922 年起,它的军队已由本国军官指挥。

战后,殖民当局新建的军队是维持殖民统治的工具。如法属殖民地的军队往往被派往诸如阿尔及利亚、喀麦隆甚至印度支那等地去镇压民族独立斗争。军中的非洲籍中下级军官虽然与文职中下级职员、知识分子等的出身、经历和处境大致相同,但除极少数外,多数均很难参加到民族主义者的行列中去。在独立初期,军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无足轻重,在少数国家里还成了破坏因素。

不少国家当权派都把建立本国军队作为与过去耻辱历史决裂的关键因素和主权的象征,并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些领导人民进行过武装斗争的政党和组织,执政后都把过去的游击队改为正规军,并建立了强大的民兵组织。其他多数国家则把过去的军队加以改造或重新建立新军,以使军队成为政权的支柱。它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通过本地化或非洲化,从白人手中接管军队的控制权和指挥权;其次,改变过去从发达地区招募军官、从边远地区和能征善战的骁勇部族中招募士兵的办法,从全民中招募。但是,非洲军队的装备、培训和管理仍然依赖外国。法兰西共同体的某些国家通过与法国

签订军事合作协定,由法国提供军援和保护,其中有五个国家迄今仍有法国驻军和法国的军事基地。

绝大多数非洲国家的当权派都视军队为“宠儿”而关怀备至,尽量满足其特殊利益和要求,有些还允许军方代表参与政治活动。军队逐渐获得了政治地位,关心政治和参政议政的意识在提高和增强,并同社会各方、上至中央下到基层的各界人士都有接触,从而使军队不仅仅是守卫国门的力量,而且成为具有一定威慑性的潜在的政治力量。

非洲军队干预政治之所以成为现实,是由主客观条件所决定的。

军官集团与文官集团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从传统意义上说,在非洲, 军队一直受到人们的尊敬,参战或参加部队被视为光荣的事业。军队相对说来超越了地区和部落的界线,而政党则主要以地区部落为基础。军队有较严密的组织和纪律,且有枪杆子,而政党则是分裂的,且无枪杆子。正如美国名记者苏贝格所说:“在不发达的国家里,要达到政治目的,武器往往比选票更有保证,谁掌握了坦克和飞机,谁就控制了国家。”

非洲社会内部也为军队干预政治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机会和条件。由于一些国家的当权派长期以权谋私,并把贪污受贿作为积累资本的主要手段,经济一团糟,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人民生活无保障。群众由不满和失望而发展成为罢工、罢课或宗教骚乱,甚至爆发内战。当权派无能力控制局势时,军队就可能主动出面干预或起事(如埃及、利比亚、尼日利亚及贝宁等国), 或是群众运动把军队推到政治舞台的前沿(如刚果恩古瓦比军官集团和埃塞俄比亚门格斯图军官集团),军官集团就会以快刀斩乱麻之势收拾残局,出掌政权。一些国家当权派内部的派系斗争难以调和,也迫使执政党掌权派利用和支持军队举事以打击和压倒对方。而当军队本身的特殊利益(包括军队装备、军饷)受到威胁或得不到满足时,或当权派与军官集团某个领导不和甚至反目时,军官集团某一派也可能采取先下手为强的策略,把对方打倒, 以保全和发展自己。还有些国家的军官集团推翻了腐败政权以后,由于靠暴力进行统治,又成为新的独裁者;或者掌权后聚敛财富,扩大国防费用,提高士兵待遇,挤掉经济发展资金,人民生活无改善可言;或者由于内部的派系斗争和政见分歧,军官集团由比较团结一致转变为失去中心而倾轧不已。上述种种都使军官集团由政变者变成政变的受害者或牺牲者。此外,外国势力为争夺非洲也常策动政变和反政变。

军事政变几乎成了非洲国家改朝换代的主要方式。1960 年代下半期,平均每年发生 3—4 次;1970 年代平均 2—3 次,1980 年代前半期平均为 3.5

次。非洲独立国家总共发生过 70 多次成功的政变和无数的未遂政变。有的国

家甚至时断时续地发生政变与反政变,如尼日利亚、苏丹等国。在 1960 年代中期以前,政变的外部因素较多;这个时期之后,内部因素变为主要原因。有的政变推翻了文官政府,也有的政变推翻了军政府。

在 52 个非洲独立国家中,建立过军政权的国家占半数以上,迄今仍有 8 个国家实行军人统治,它们是毛里塔尼亚、苏丹、尼日利亚、几内亚、加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莱索托。这些军政权都是 1980 年代建立的。历史最长

的是加纳罗林斯军政权,于 1982 年 1 月建立;历史最短的是 1989 年 6 月建立的苏丹巴希尔军政权。

军官集团举事成功后,都成立了名称不同的军事委员会(革命指导委员会、复兴委员会、民族解放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等等,以下简称军委会),

接管国家的最高权力;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废除宪法,中止或停止议会和一切政党和组织活动;对于前当权派的首脑,或处以极刑,或长期监禁, 或驱逐出境;接着,通过法令确认军委会为国家的权力机构。如阿尔及利亚的布迈丁 1965 年 6 月 19 日举事成功后,成立了以他为首的军委会,7 月 10 日公布法令,规定军委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一切政府机构都在它的管辖下进行活动。

军委会一般都包括政变的核心人物及有功之臣,最少的仅 5 人,最多的

100 多人(如埃塞俄比亚),一般的 25—30 人之间。军委会主席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或统帅,有的还兼任国防部长。

根据军官集团的背景、组织程度以及政治倾向性,军委会所起的作用各异。一般地说,军官集团越团结,政变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军委会的支撑能力、应变能力就越强,就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有的政变在举事前酝酿的时间较长,并建立起全国秘密或半秘密的军官组织,组织比较严密,如埃及、利比亚、一定程度上的埃塞俄比亚。以埃及为例,如果从自由军官组织萌芽算起,这个过程历时 14 年;若从自由军官组织召开第一次代表会议算起,也经历了 4 年有余。利比亚的卡扎菲完全仿效埃及的做法,也获得了成功。埃塞俄比亚武装部队协调委员会在举事前基本上处于半公开的状态,另一类军官组织虽被群众运动推向前沿阵地,但军官集团本身也有秘密组织,军政权因而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上述这类国家的军人集团不仅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共和国,而且在掌权后切实地为人民做了一些好事,进行了比较激进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如国有化、土地改革, 削弱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势力,维护了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从而把社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另一些军官集团在举事前无充分准务,或先发制人以保全自己,或被他国政变成功所吸引而仓促举事,最普遍的还是由于当权派的腐败而举事。这类军官集团组织不如前一类严密,军政权的支撑能力和应变能力均较弱,从而导致国家局势严重动荡,政变和反政变层出不穷,文官政府和军政权不断交替。

以苏丹为例,1956 年独立后,北方的阿拉伯人掌权,推行阿拉伯化和伊斯兰化。这引起南方黑人的不满,他们要求分离,致使苏丹陷入了长期的、时断时续的内战。历届政府都派军队前去围剿或举行谈判,均未奏效。与此同时,北方各穆斯林教派、各种势力、包括文官和武官之间矛盾复杂、尖锐、政局动荡不已,军政权、多党制、一党制不断交替,形成政权更迭频繁的格局。第一届多党制政府(1956—1958 年)以民族联合党(哈米特亚教派)为主体,乌玛党(安萨尔教派)和人民民主党(由民族联合党分裂出来的)参加。由于经济恶化,社会动荡,权力转移到以易卜拉欣·阿布德为首的军官集团手中(1958—1964 年)。同样由于经济原因以及军政权残酷的镇压和迫害政策,导致全国大规模反对军政权运动,军政权垮台,无党派人士和各政党联合组成过渡政府。1965 年 4 月,北方六省举行立法会议选举,建立起乌玛党与民族联合党联合执政的政权。1969 年 5 月 25 日,以加法尔·穆罕默德·尼迈里为首的青年军官集团发动革命,组成革命指导委员会和内阁,改名为苏丹民主共和国,取消一切政党。1971 年进行总统选举,建立议会,制定永久宪法,尼迈里任总统兼总理。1972 年建立苏丹社会主义联盟,正式建立一党制政权。1985 年 4 月,苏瓦尔·达哈卜发动政变,成立过渡军委会,

26 日成立临时文官过渡政府,50 多个政党相继取得合法地位。1986 年 4 月举行议会选举,建立起以乌玛党为主体、民族联合党次之、全国伊斯兰阵线和共产党均参加的多党制政权。1989 年 6 月,奥马尔·巴希尔在以哈桑·图拉比为首的全国伊斯兰阵线(原教旨主义)支持下发动军事政变,成立军政府,以建立伊斯兰教国为目标。目前反对党派虽已被禁,但其推翻军政府的活动一直未间断。迄今南、北方之间的战争仍在时断时续地进行中,南北问题是现政权面临的最重要而又棘手的问题。巴希尔军政权能维持多久,尚难预料。

尼日利亚政局的发展与苏丹类似,其不同点是,军人统治的时间较文官长两倍以上。自奥卢塞贡·奥桑巴乔为首的军政权(1976—1979 年)建立以来,历届军政府都打着还政于民的旗号。奥桑巴乔军政权在其执政期间为人民做了不少好事,它执行民族和睦与和解政策,努力发展民族经济,特别是重视农业的发展,逐步改变经济发展单纯依靠石油的格局。为了还政于民, 军政府在做了充分准备后,于 1979 年中召开制宪会议,解除党禁,通过了以

美国宪法为模式的新宪法。同年 8 月举行大选,尼日利亚民族党获胜,沙加里当选为总统。10 月 1 日恢复了文官统治,被称为第二共和国。奥桑巴乔及少数高级军官辞职,军队完全回到兵营,从而成为军人向文官顺利移交权力的范例。

由此可以看出,军政权也和文官统治一样,有比较激进的和比较温和的之分。总的说来,它们在维护民族独立、至少在维持短期稳定政局方面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它们是借暴力维持统治,且 缺乏治国理财的本领和经验, 军政权的临时性和过渡性就更加突出了。一般比较明智的军队领导人不仅把还政于民作为举事旗号,而且也作为其施政纲领的组成部分。加纳的罗林斯军政权基本上也属于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