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洲国家独立后的政治发展问题,应重视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详见本卷第十章)。

第一,非洲民族国家面临的政治形势,以及政权建设的长期性。

从同原宗主国的关系来说,年轻的非洲独立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继续维持同宗主国在军事和政治上的密切联系,事实上处于半独立状态这样的国家居大多数。二是领导独立的民族主义领导人继续采取比较激进的政策,不满足于已获得的政治独立,要把反帝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这样的国家虽属少数,但帝国主义不甘心在这些国家里的失败,竭尽破坏、颠覆之能事。三是老殖民主义势力继续存在着,又同新殖民主义勾搭,只保持形式上的独立。这样的国家也是少数。

从独立国家同本国传统政治势力的关系来说,普遍存在着二元化,即现代政治结构与传统政治结构同时存在,并且相互制约。酋长制度根深蒂固, 尤其在司法和税收方面起着一时难以替代的作用。

非洲国家取得独立虽有先后的不同,但独立时间都不长久。独立时生产力处于极低的水平,阶级分化迟缓,阶级队伍还不固定,社会凝聚力很低。各种阶级、阶层和集团都乐意参与政治,对其进程施加影响,但他们又不能单独地起支配作用。经过独立后的一些年代,至今殖民地的社会经济结构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不过是独立时社会的继续和延伸而已。

在上述情况下,非洲国家的政权建设更加不可能一朝一夕完成,相反, 正走着漫长而又曲折的道路。

非洲国家独立时,纷纷按照西方国家的模式建设政权。原英属殖民地采取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原法属殖民地则采用法国的总统共和制。但它们有共同之点,即都实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政治。非洲国家独立后组建的政党都是模仿欧洲资产阶级政党和社会民主党成立的。政党之间的竞争和角逐成为非洲政治舞台上突出的现象。

非洲国家的国情却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社会阶级分化不够明显,传统的群体关系紧密,人们往往以所属的部族、种族、甚至所属地区来区分。大多数国家的政党均以部族为基础。上台执政的政党只能为它所代表的部族谋利益,其他部族不可能得到多少好处,有的甚至还遭到打击、迫害和仇杀。不少国家由此而导致了严重的分裂。一些国家的政权被部族斗争所推翻,部族间的仇杀不断。有些国家一直陷于内战的漩涡中。

非洲国家一般都是小国寡民,邻国众多,边境警卫松弛,任何一国发生的事情,很快波及周围国家,引起连锁反应。同时,外国也可利用非洲国家内部的政治反对派制造麻烦,颠覆它所不满意的政权。

经过非洲独立国家初期的实践,非洲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认识到,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不适合于非洲国家,只能造成国家分裂,人民无辜遭难。由此,一党制逐渐盛行,取代多党制而成为非洲国家政权建设的一大特点。

据统计,1986 年时,非洲实行一党制的有 37 个国家。其中相当多是从建国初期的多党制改变而来的,还有些虽然名义上还保持数个政党,也允许反对党存在,实际上依然维护一党统治。非洲国家的一党制具有显著的特点, 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由一个政党掌握国家的权力,通过制定宪法和其他强制性手段压制甚至取缔其他政党,即使允许别的政党存在,也是以不危及它的统治为前提的。二是实施“一党民主政治”,吸收群众参加组织,也搞西方国家的普选和议会制度。三是执政党机构兼有国家机构的职能,行使国家权力,党的领袖一般兼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统帅①。

从 1988 年下半年起,非洲又掀起一股西方“多党民主”的浪潮,多党制取代一党制,甚至在某些国家长期以来存在的军政权也陆续被多党制所取代。非洲的政权建设似乎又回到原来的起点上去了。

如何正确且有成效地处理非洲传统政治结构中的酋长和酋长制度问题, 是非洲国家政权建设中面临的又一重大难题。

非洲主要在撒哈拉以南地区,酋长和酋长制度普遍地存在着。酋长是血缘关系,并发展为地区的人群集团的首领。酋长小至部落的头头(命为村长),

① 参见陆庭恩:《非洲国家一党制原因剖析》,载《西亚非洲》1988 年第 5 期

大至王国的首领(叫土王、素丹、埃米尔等)。

非洲国家独立后,酋长和酋长制度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见本卷第十一章)。不少国家通过制定法令,利用、限制和改造了酋长的权限。如尼日利亚、加纳、多哥、科特迪瓦、喀麦隆、扎伊尔、卢旺达和布隆迪等国,既保留了酋长,又努力把酋长和酋长制度列入现代政权的结构中去。在农村基层政权里,传统政权与现代政权结合在一起。酋长只能在政府机构的监督下行使职权,帮助政府收取税收和在基层行使司法权力是两项基本职责。国家首脑有权任免酋长。酋长不得任意迫使农民进行无偿劳动等,其占有的土地也有一定的限额。

也有的国家明令取消酋长的行政管理权力。几内亚、刚果等国就是这样的。前者在独立时完全废除酋长制,建立了上下一致的现代化权力机构。后者只是在基层的民事案件中,允许酋长按习惯法进行办案活动。

长期来,非洲国家在酋长和酋长制度上的利用与反利用、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是很尖锐的。例如,加纳在地方选举产生当地政府问题上,颁布法令限制酋长的种种特权,结果一些酋长带头制造骚乱。阿散蒂地区大酋长公开领导叛乱,在帝国主义支持下,寻求地区自治,主张搞加纳邦联国,尽管后来失败了,但震动了加纳新政权。多哥独立初期对地方地区的酋长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引起当地的大规模动乱。埃亚德马上台后,对酋长们实施和解的新政策,允许一些地区的酋长保留世袭制,行使一定的权力,形势才算稳定下来。科特迪瓦、扎伊尔、尼日利亚、喀麦隆等国也时有发生这样一些情况,几内亚、刚果等国这方面的斗争更加激烈。

第二,非洲国家政治体制的多样化问题。

非洲 50 来个国家独立后,由于种种原因,它们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有所不同,但政权性质应该说都是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的民族主义政权,即使有些国家标榜自己信奉社会主义,有的还表示信奉马列主义,愿意搞社会主义,还有些国家明确提出信奉资本主义,沿着西方式资本主义道路前进,但是,实践证明,它们不再是东方那样的社会主义、西方模式的资本主义,而是带有非洲特性的民族主义。

非洲国家的政治体制,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阶级和阶层力量的配置以及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而不同。既有多数国家的民主共和,又有君主立宪(如摩洛哥、斯威士兰等),还有的是帝制(一度在埃塞俄比亚和中非), 既有多数国家是文官统治,又有不少是军人政权。在民主共和政体中,均设有议会,但可分为一院制、两院制两类。在文官统治中,有一党制、多党制之分,还有无党制(如利比亚)。

具体分析起来,在实行同一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中也有很多的差异。以实行民主共和政体下的一党制为例,有的国家执政党有严密的组织,党置于国家的绝对至上地位(如坦桑尼亚、刚果、莫桑比克、安哥拉、一度的埃塞俄比亚等国);还有的国家执政党组织松散,只是少数领导人或上层领导集团控制着国家(如肯尼亚、喀麦隆、塞拉利昂等国)。军人政权也有不同的地方,有的延续了很长时间,数十年不变(如索马里、苏丹、多哥等国);还有的是军人政权为主,和文官统治经常变换体制(如尼日利亚等国)。军人政权普遍实行一党制,也有的实行无党制。

在非洲,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政治体制有一个摸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充满着激烈的冲突、暴力,甚至内战。同时,目前绝大多数非洲国家的政治

体制都具有易变性、过渡性的特点。从 1960 年代中期起,在非洲国家里,通过军事政变成立军人政权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非洲有半数以上的国家出现过军人政权。到 1990 年代初,非洲仍有尼日利亚、几内亚、加纳、苏丹、毛里塔尼亚、莱索托、布隆迪和布基纳法索等国实行军人统治。1970 年代起,非洲国家发生的军事政变一般都是因为国内因素造成的。其中主要由于当权派的贪污腐败、经济衰败,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人民不断奋起斗争,统治者也难以维持统治。军人作为强大的有组织的政治集团起事上台,在执政初期, 大多在稳定政权方面起过积极作用。但是军人毕竟缺乏治国的经验,况且军人当政决不是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趋势,许多明智的军队领导人提出了还政于民的口号,实现向文官统治过渡。

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每个国家采取何种政党制度是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决定的,是自然形成的过程。它不会也不可能有必须遵循的统一模式。1980 年代中期以前,非洲已经有一些国家实行多党制。博茨瓦纳、毛里求斯、冈比亚等国独立后,在宪法中规定推行多党制。这些国家党派很多,除了一个执政党之外,其他政党力量有限,不可能构成对执政党统治的威胁;国内有较为完全的法律制度,执政党受到舆论监督, 政治、经济一直处于正常的发展过程中。但也有些国家建立多党制是经过相当长时间在平稳的过程中实现的。有的国家经过建国后的一党制变为后来的多党制(如塞内加尔);也有的经过军人政权向一党制转变,最后又发展成为多党制(如埃及)。近年,有些国家向多党制转变,造成了社会极大的动乱,酿成大规模内战。如索马里、利比里亚等国家已经发展到无法收拾的程度,敌对双方打得难解难分,人民遭殃,处于亡种灭族的火海之中。

南非的政治发展在非洲具有特殊性(详见本卷第十五章)。南非以 20

世纪 20 年代中期到 80 年代的现代历史,是从 17 世纪中期开始的近代史的延续和发展。南非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南非黑人和其他有色人同实行种族歧视和压迫制度的白人统治集团的矛盾。这段历史是以种族歧视和压迫的不断发展和恶化、非洲各族人民反对奴役剥削和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展开的。

1924 年是南非种族主义历史发生重大转折的一年。当年,臭名昭著的白人种族主义政党——国民党上台执政,加强种族主义立法,将一些歧视和迫害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的政策和条例予以法律化。短短 15 年间,在政治、经济、

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领域里先后颁布了 30 多项种族主义的法律和法令,这在南非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其中《土著住区法》、《工业调解法》和《文明劳工法令》等最为严格,危害最大。1930 年代,南非经济在残酷剥削黑人劳动力的基础上得到迅速发展,采矿业的繁荣带动了动力、建筑和机器制造业等三大行业的发展。南非工人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在非洲人国民大会的领导下开始进行反对种族主义制度的斗争。

在 1948 年南非大选中,积极主张全面推行种族隔离制度的国民党再次获胜上台,成为执政党。它一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初期种族主义政策的执行较为宽松的局面,明确提出维护白人至上的权威,实施各种族分离、各自发展的种族隔离。到 1961 年为止,南非先后经历了马兰、斯揣敦、维沃尔德三任内阁的统治,种族歧视和迫害越来越加强。在这期间,前后颁布了50 多项新的种族主义法律。有的是为了强化种族隔离的,如《集团住区法》、

《人口登记法》、《班图人教育法》等。还有的是镇压非洲人民反抗的,如

《镇压共产主义条例》、《公共治安法修正案》和《犯罪行为法》等。

在 1948 年后的十多年间,南非反种族主义的斗争大大加强,它有三个特点:一是黑人群众和南非包括印度人在内的有色人以及白人中反对种族主义的民主人士结成反种族主义统一战线,开展斗争。其中突出的是,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联合发动了蔑视不公正法令运动,后来它们又同南非民主人士大会联合发动了召开南非人民大会的运动。二是斗争矛头除了直接指向种族主义制度外,提出了实现种族平等、建设和平民主新南非的纲领

——《自由宪章》。《自由宪章》明确指出:“南非属于在南非居住的全体人民,黑人和白人。凡不是依据全体人民意志建立的政府,都不能正当地享有政府职权。”“只要全体人民能兄弟般共同生活,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和自由。”它还提出了实行“民主变革”的主张,要求各种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充分享受平等权利。《自由宪章》的制订,在南非人民反对种族主义斗争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①。三是南非人民的斗争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声援。联合国重视南非的种族问题,谴责南非白人政府对南非黑人和印度人的歧视。

1961 年,南非当局宣布脱离英联邦而独立,将原国名“南非联邦”改称“南非共和国”,颁布宪法强化种族主义统治。它先后颁发了大量镇压人民反抗的法律,如《反破坏法》、《反恐怖法》等;同时加快了种族隔离的进程,制定了建立“黑人家园”计划,还有《班图家园公民资格法》、《班图家园宪法法》等。接着,又导演了“黑人家园”的“独立”等把戏。

南非人民的斗争自 1960 年沙佩维尔惨案发生后不断扩大,斗争中成立了新的组织,如泛非主义者大会等。反动当局的残暴镇压,迫使非洲人不得不拿起武器开展武装斗争,成立了民族之矛、波戈等武装组织。索韦托惨案的发生说明,南非的民族矛盾已经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

1960 年代末南非黑人觉醒运动的崛起,预示着南非人民斗争新风暴的到来。1970—1980 年代,新出现了众多的民族解放组织,著名的有南非学生组织黑人大会阿扎尼亚人民组织、联合民主阵线、全国论坛等等。人民群众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动,工人、学生、农民、知识界人士、自由职业者、包括在白人政府内服务的黑人下层职员和军警也已经组织起来,走上了联合斗争的道路。南非种族主义政权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和抵制。

1970 年代中期后,白人统治当局为稳定统治,不得不对种族政策作了一些调整。1977 年,抛出了所谓“新宪法”,用以欺骗群众,继续维护少数白人享有的特权。与此同时,统治当局不断强化镇压机器。南非人民的斗争继续深入地发展下去。

1980 年代后半期,白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进一步公开化。许多白人对种族关系形势的发展表示忧虑,也对博塔总统处理此问题的能力表示怀疑。国民党内一些著名人士纷纷离党。他们要求废除种族主义法律,给予黑人同等的政治权利,以缓和种族矛盾。1989 年德克勒克就任南非总统后,在结束对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的种族歧视和压迫方面迈出了更大的步伐,做出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新形势下,南非人民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