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奈良平安时期封建制度的形成

奈良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大化改新以后,日本仿照唐朝首都长安建设京城。694 年在飞鸟(今奈良县境内)建立藤原京,14 年后又在奈良建造新都,称平城京,710 年迁都于此,日本历史上习称的奈良时代(710~794 年)由此开始。794 年再迁都平安京(今京都),直到 1192 年,史称平安时代。

由于大化改新扫除了与屯仓、田庄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落后的部民奴隶

① 当时 1 段相当于 9.918 公亩。

① 二官是执掌祭祀的神祇官和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太政官。八省是太政官下左、右辨官所辖的中务、式部、治部、民部,以及兵部、刑部、大藏、宫内八省。一台是执掌监察的弹正台。

② 五卫府是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

③ 日本史学界有一种见解认为,大化改新是日本奴隶制的完成,12 世纪末镰仓幕府建立才进入了封建社会。

制,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直接生产者的地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 646~ 713 年,68 年间先后班田 12 次,到奈良时期开始时,班田制已经在日本大部分地区普遍推行,班田农民在当时日本总人口中占绝对多数,达到 70%以上,成为主要的社会生产者。他们虽然是在土地关系上、人身上、法律上依附于国家的依附农民,但占有小块土地(包括国家授予的终身占有的口分田和私人世袭占有的园地)和少量生产工具,有自己的家庭和独立经营的私有经济,负担固定的租税和徭役,他们的状况同部民比较有很大的改善,因而有利于发展生产。

奈良时期,日本社会经济有明显的发展。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以“劝课农桑”的成效考核官吏政绩。广大农民辛勤劳动,改进农具和农业生产技术,开垦土地,兴修水利。从中国传入的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到处流行,、犁、镰等铁制农具,水力转动的碾硙,脚踏和牛挽水车都已广泛使用;用牛马耕田逐渐普及。水稻由直播改为插秧,收获由剪穗改为割秧,产量普遍提高。奈良时期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畿内地方治理了 4 条河、14 处水池,修筑 21 条堤坝,开凿 7 条沟渠。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畿内、近江、濑户内海

周边、北九州等地方相应地整治农田,实行“条里制”,即田 36 町为 1 里,

6 里为 1 条,条里周围绕以渠、畔、路作为田界,显示了奈良时期日本农田规范化管理业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旱田、园田也有一定的发展。奈良初期, 朝廷下令每个农夫必须兼种麦 2 段,并允许以粟代稻谷完纳官租。旱田作物除粟、麦外,还有大豆、小豆、荞麦等。从奈良初期起养蚕业也逐渐发展起来。

奈良时期的日本农民普遍从事手工业生产,农民缴纳的庸调实物有各种纺织品、陶器、木器、漆器、铁器等。官营手工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这些手工业产品主要供给皇室、官府、贵族阶级消费,消费剩余的手工业品才进入交换。因此,奈良时期的日本,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都还没有发展起来。708 年(和铜元年),政府仿效唐朝铸造铜钱和银钱, 称为“和铜开宝”,但流通不广。

班田制的瓦解 奈良时期普遍存在的班田制,虽然比古代的部民奴隶制前进了一步,班田农民与原来的部民相比,法律地位和经济生活有所提高和改善。但随着这种剥削形式的发展,班田农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封建国家征收的田租虽然只占收成的 3%,但每户农民的口分田却只能生产全年所需粮食的五分之三。农民必须将稻谷送到郡的仓库,京都及其附近 17 国的农民,还须把部分稻谷磨成米,连同庸调实物一并送往京都,来往运费和吃粮都由自己负担。庸役法定为十天,但往往又延长服役期 40 天(留役)。国司

郡司每年还可以役使正丁杂役 60 天。繁重的徭役造成“诸国役民,还乡之日,

乏绝食粮,多馑道路,转填沟壑,其类不少”的悲惨景象。此外,正丁在 40 年里每三年或四年要自备武器、粮食服兵役 60 天(服兵役者免除全部徭役)。贫困的农民春耕时缺少稻种,地方政府和富有者便用稻谷放高利贷,叫作“出举”,利率高达 50%~100%。地方政府还以备荒名义,强令农民交纳“义仓谷”。种种封建剥削,使班田农民过着缺吃少穿、贫病交加的痛苦生活。8 世纪时,诗人山上忆良写的《贫穷问答歌》,生动地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的穷困和悲惨的生活情景:“村舍炊烟断,釜甑结蛛丝。炊爨若已忘,相对泪空垂。”“里长执杖来,入室怒相视。厉声迫交租,岁月其何已!”班田农民为了摆脱沉重的封建剥削,被迫纷纷逃亡,户籍、田籍因此日趋紊乱。

贵族官僚同封建国家之间争夺土地和人民的斗争愈益激烈。在实行土地国有的班田制的同时,政府就允许贵族以位田、职田、功田等名义私人占有土地。寺庙、神社也私有寺田、神田。这些私有地一般由私奴婢耕种,而且都不纳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是贵族兼并的根源。国司、郡司等地方官为了达到兼并的目的,倚势舞弊,致使户籍、田籍紊乱,收授制度松弛。为了增加土地和收入,政府便奖励私人垦荒。723 年制定“三世一身法”,允许垦生荒者占有三世,然后归还国家;垦熟荒者终身占有,死后归还。但是,贵族、寺社仍不满足。743 年政府不得不取消三世一身法,发布“垦田私有令”, 宣布“自今以后,任为私财,无论三世一身,咸悉永年莫取”。“由是天下诸人兢为垦田,势力之家驱使百姓,贫穷百姓无暇自存”。随之,各地贵族, 首先是国司恃权兼并土地,寺庙、神社也竞相兼并。由是兼并之风大盛,班田制迅速走向瓦解。

9 世纪时,班田制已难以按期实行收授,政府不得不延长班年。834 年, 近畿地方改为 12 年一班,11 年后,虽然校验田亩,但不能班田,其余诸国, 五六十年或不班给。10 世纪初,班田制完全停止实行。

庄园制的形成 日本贵族私人占有的封建大地产叫作庄园。它开始出现于 8 世纪初年,随着班田制的衰落而日益发展。最初的庄园主要是靠驱使奴婢和班田农民开垦荒地而来的。随后便通过兼并邻近班田农民的口分田而逐步扩大。原来由国家赐予的有条件占有的土地,也逐渐变成了庄园。10 世纪中叶,庄园几乎遍布全国各地。

庄园所有者主要是京都贵族、土豪富族和寺院。他们派“庄司”管理庄园。最初,庄园还向政府交纳租税,但从 9 世纪中叶起,有权势的贵族和寺院领主取得不纳税、不准政府官吏进入庄园的特权(不输不入权)。地方中小贵族为了取得这种特权,纷纷把自己的庄园“寄进”给中央或地方权贵, 自己变为“庄司”。这种接受“寄进”的庄园主,叫作“领家”。领家又通过“寄进”,依附于更有势力的大贵族,即所谓“本所”。“寄进”使土地愈益集中在少数权贵手中,并且在庄园所有者中间形成了庄司、领家、本所等几个等级。

庄园中的直接生产者庄民叫作“作人”、“寄人”、“百姓”。他们主要来自破产逃亡的班田农民。他们租种庄园土地,交纳收成的三分之一作为实物地租,此外还需交纳名目繁多的日用必需品,并在庄园主的直辖地上从事无偿劳动,以及负担各种杂役。庄园主直辖的领地,最初约占全庄园的五分之一,后来逐渐减少到十分之一、三十分之一,以至仅占五十分之一。因此,劳役制地主经济在日本早期封建社会中不占主要地位。

摄关政治与武士的兴起 随着庄园制的发展,握有广大庄园的大贵族权势越来越大,终于形成了大贵族藤原氏独揽朝政的局面。藤原氏世代为皇室外戚。858 年,藤原良房替他那九岁的外孙清河天皇“总摄庶政”,866 年正式取得“摄政”的称号。接着,藤原良房之子基经又作了阳成天皇的摄政。887 年,宇多天皇把政权交给藤原基经,下诏“万机巨细,皆先关白” 于藤原基经,于是又有了“关白”这一称号。此后,藤原氏家族的代表人物大都选本族女子做天皇后妃,以便他在下一代天皇幼年时当摄政,天皇成年后改任关白,史称“摄关政治”。藤原氏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凭借权势接受了大量“寄进”的庄园,遍布于全国各地,造成“天下土地悉成一家之领”的局面。平安时期藤原氏统治日本两百多年。

藤原氏的摄关政治极端腐败,封建剥削沉重,人民穷困破产,四处流徙逃亡,到处举行起义。起义者进攻国衙、国分寺,甚至经常袭击京都。那时, 大化改新建立的地方军团已因班田制的瓦解而废弛。各地庄园主为了镇压人民起义,保护庄园,扩充势力,往往通过庄司组织武装家兵,由主人供应装备、给养,并受主人的保护,这就是日本历史上“武士”和“武士团”的起源。武士与首领结成封建的主从关系,在平时和战时对其首领必须绝对效忠。武士团的首领有一些是地方庄园主和郡司土豪,有一些则是出身于在中央政权失势而流落到地方的贵族子弟。10 世纪时地方武士团中实力较大的关东① 源氏与关西平氏两家都出身于宗室贵族。武士是在日本封建制度确立过程中形成的军事贵族阶级。

11 世纪时,皇室与摄关家族藤原氏展开争夺政权的斗争,双方都竭力争取武士的支持。皇室为了摆脱藤原氏的控制,到白河天皇时(1073~1086 年) 已不从藤原氏家族中选立皇后,并于 1086 年 11 月末让皇位给崛河天皇,自己称上皇,在宫中设立院厅监理国政。此后的一些天皇都是到年长时让给年幼的太子即天皇位,自己当上皇,在院厅中掌握实际权力,史称“院政”。摄关家为了同院政斗争,便争取关东武士源氏的支持,院政方面则依靠关西武士平氏的力量,于是武士的地位提高,并且参与了争夺中央政权的政治斗争。关西平氏在保元(1156 年)、平治(1159 年)两次动乱中取得胜利,此后其首领平清盛控制中央政权二十多年。平清盛竭力庇护藤原氏,抑制地方豪强,因而失去武士的支持。关东武士集团首领源赖朝乃乘机纠集反对派武士举兵,声讨平氏,于 1185 年 3 月在坛之浦(下关海峡)海战中全歼平氏集团的军队,夺得了中央政权。